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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贷不认房”?南宁市住建局:未发布任何相关政策

阅读数:72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梁冰欣 记者:胡宁军(见习) 李俭芹
网传南宁市住建局发文实施购房新政的消息不实。

6月15日晚,南宁一些自媒体发布信息,称南宁住建局正式实施“认贷不认房”房贷政策。对此,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建局)在接受采访时称此消息不实,该局近日未发布任何有关“认贷不认房”房贷政策的通知文件。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发现,相关自媒体账号发布的消息内容为:“据最新文件,‘认贷不认房’正式上线。”“南宁住建局还释放一则重磅利好消息,首套房贷利率下限4.25%”等。有业内资深人士就此文章的内容表示,在这份所谓的文件中,多处内容涉及房贷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信贷政策的调整,但相关职能与住建部门无关。

当晚,记者查看了南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均未发现“认贷不认房”房贷政策的相关内容。记者随后又向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求证,对方表示,该局近日没有发布过类似的政策或文件。16日,记者再次向南宁市住建局核实这一消息,得到的答复是:网传的消息不实,南宁市住建局在此之前从未单独或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发布过“认贷不认房”的相关政策文件。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个贷部门,相关人士均表示,未接到上级有关“认贷不认房”的通知文件,目前在办理房贷相关业务时,执行的依然是“认贷又认房”的金融信贷政策。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早在2017年,南宁市住建部门曾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南房(2019)409号),该文件在“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信贷政策”的专门段落中,明文表示“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暂停向其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该文件依然有效执行,并未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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