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2011年“3·11”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事故,日本最高法院17日对福岛灾民提出的4起集体诉讼作出统一判决,认为政府对福岛县及周边居民疏散避难多年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结果引发了福岛灾民的强烈不满。
原告方律师代表 马奈木严太郎:我们断然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我们今后的诉求,以及到目前为止的诉求,都必须继续争取,我们不能只在愤怒之中结束。
日本福岛居民:绝不原谅最高法院,我们会继续战斗,直到认可国家有责任为止一直战斗。
日本福岛居民:6月17日有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很期待地以为会判决日本政府有责任。现在真是太失望了,如果当初日本政府能够规范管理好东电公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但法院却没有作出这样的判决,真的是非常遗憾。
日本福岛居民:我们接下来在仙台高等法院还有一起核事故集体诉讼,所以今天(17日)的判决结果会带来很大影响,判决时间是在7月20日,仙台高院法官也会参考这次的判决结果。我们很关心今天的判决,却等来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结果。
据统计,受2011年“3·11”大地震以及核事故的影响,目前仍有3万多名福岛居民背井离乡,在外避难。尽管本月12日,日本政府首次对福岛县内部分辐射高污染区解除了避难指示,但目前此区域登记的30户居民中,仅有4户有意愿返乡居住。这也显示出福岛民众对于日本政府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