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李先生装修新房,在交了大部分装修款后,装修公司入场装修。可在装修到一半时,装修公司却跑路了,留下一片狼藉。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某装修公司退还李某装修款3.1万多元,并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工程造价鉴定费。
▲房子没装修完,装修公司“跑路”。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何定坚画
李先生在南宁市武鸣区购买了一套房屋,一直未装修。他考察小区内邻居家的装修后,选择了南宁市某装修公司。2021年8月,李先生与南宁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双方约定装修公司包工包料,同时赠送部分软装,装修总价为9万元。李先生支付大部分装修款7.1万元后,装修公司便进场装修。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李先生甚至都选好了搬家的日子。
2021年10月,李先生到新房一看,发现房屋仅完成了水电安装等部分装修便停工,也联系不上装修公司工作人员,该公司原办公地址也是人去楼空。李先生到业主群里吐槽,这才发现,他的遭遇并非个案,该小区内同样选了这家装修公司的几名业主,都遭遇了还没装修完装修公司就跑路的情况。
在多次联系装修公司未果后,李先生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某装修公司退还未装修部分的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
为了厘清装修的工程造价,李先生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已完成的装修工程造价。
法院认为,李先生已依约支付了大部分的装修款,被告在完成了水电安装等部分工程后即擅自离场,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李先生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装修公司退还未装修部分装修款,以及为确定装修工程及剩余材料总造价进行司法鉴定的鉴定费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近日,法院判决,南宁某装修公司退还李先生装修款3.1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工程造价鉴定费。
装修市场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装修公司卷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官提醒,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看该公司资质等,选择社会声誉好、靠谱的公司,不要被低价所诱惑。其次,要明确付款方式,如果选择全包装修模式,一般采用阶段性付款的方式,如果一些小型装修公司不仅报价低,还要求客户一次性付完装修费用,请一定要警惕,避免到时候人去楼空,装修款打了水漂。同时,要注意合同的签订,明确装修范围,细化材料信息、规格、价位等,以免后期增项;弄清楚售后服务内容、材料质保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避免后期“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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