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正在进行中,各种复杂的优惠抢券规则、各大电商促销活动、直播带货令消费者眼花缭乱。11月7日,广西消委会发布相关消费提示。
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监消费处处长陆丽洁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广西网络主体约有32.6万家,其中交易类主体27.9万家,非交易类主体4.68万家。电商主体数量排前三位的城市是南宁、桂林、柳州,广西网络商品销量居前三位的是螺蛳粉、百香果、抽纸。
截至10月,广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互联网广告案件229件,罚没1731万元。全区各级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接收处理消费者网络购物投诉2.9万多件,受理2万多件,为网络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40余万元。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利用预付费(卡)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销售“三无”商品、商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等。
“双十一”期间,随着销售额爆发式、井喷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显现。11月7日,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认真了解促销规则,防范消费陷阱,切勿冲动消费。
例如,很多商家通过预付定金双倍抵扣货款等方式售卖商品,或者预付定金可参与“返券、打折、满减叠加”等促销活动。消费者需谨慎参加预付定金形式的促销活动,定金低并不等于实惠,要注意区分商品尾款价、到手价等计价方式,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认真了解预售时间、品牌、优惠模式,提前规划好购物时间和目标,不盲目囤货,不冲动消费。
此外,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防范钓鱼网站、不明链接广告,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存好发票、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运费险等相关购物凭证,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能有效举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联系平台或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或商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进行投诉,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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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