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11月13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双十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网络交易纠纷多发领域,持续加大监测力度,对南宁市辖区内各平台企业以及其他经营者开展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禁售商品、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网络销售专项监测,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信息15条,涉及淘宝网、京东商城、1688等平台。
此次专项监测范围涉及化妆品、食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母婴用品、电子数码、家用电器、窃听窃照设备、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定位器、纪念币、纪念章、专利以及特供、专供产品等,监测对象包括1688、京东商城、淘宝网、天猫商城、美团、饿了么、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自建网站、抖音等平台。
本次通过系统大数据对发货地为南宁市的14.7万个电子商务经营者的180余万条商品链接进行监测,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信息15条。其中,“禁止宣传”3条、“假冒专利”3条、“疑似刷单”2条、“禁止经营”2条、“不正当竞争”2条、“标识注不规范”2条、“虚假宣传”1条、“格式条款限制”1条(部分信息同时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法违规情况)。
专项监测的违法违规信息涉及1688、淘宝网、京东商城、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5个平台。其中,淘宝网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最多。
案例一:
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按动荧光笔,商品名宣传是“阴阳师专利气密结构不干墨不漏墨速干”,但是未标明专利种类,标识标注不规范。
根据《广告法》第十二条“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规定,该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
案例二:
南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1688平台销售“孟二醇”,宣称是专利驱蚊原料,实际该专利于2015年已被视为撤回。
根据《广告法》第十二条“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
案例三:
南宁某玩具经营部在1688平台中销售“儿童戒指手饰玩具”,网站中显示该商品在90天内成交订单超过3.4万个,但只有2条评价,疑似刷单。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戴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