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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钢琴到家3天就出问题!柳州市民12次申请退货被拒!

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时间:

“购买进口钢琴,只用三天就出现问题,退货还遭到拒绝!”近日,71岁的市民徐先生反映,今年10月,他在柳州一家琴行花1.3万元购买了一台进口的二手钢琴。令他没想到的是,钢琴到家3天后,他发现两个按键声音变弱,认为钢琴存在质量问题,希望商家退货退款。

▲徐先生所购买的钢琴。

投诉:怀疑钢琴质量有问题要退款退货 

11月29日,徐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28日,他初学弹钢琴,在城中区文惠路的爱乐汇琴行里买了一台英昌牌U-3型号的二手钢琴。双方交易约定,由琴行先将琴送至徐先生的家中,再由徐先生支付1.3万元的货款,但双方并未签订购买合同,也未有任何收据及发票。

▲琴行门头。

“到货后第三天,我发现这台钢琴有两个按键声音变弱,我怀疑有质量问题。”10月31日,徐先生发现问题后,便向爱乐汇琴行反映。11月10日,琴行找了一名钢琴维修师傅上门维修,钢琴恢复正常。而徐先生认为维修后质量有所下降,希望商家能够给予退货,卖家却拒绝了他。

据了解,徐先生从发现钢琴存在问题之日起至记者发稿时,已进行过至少12次的退货申请,但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

琴行:按键问题已修复,并贴出相关告示

11月29日,记者与徐先生一起来到爱乐汇琴行。在琴行内,记者看到一张告示,上面写着:“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该琴行的负责人李文芳介绍,由于徐先生多次上门要求退货退款,琴行不得已才张贴了这张告示。

▲店内张贴的告示。

“没开具发票和收据是因为无法开具,本来在店内约定好钢琴1.45万元,结果送货上门后,徐先生只给我1.3万元,说先欠着1500元,我也就答应了。”李文芳向记者出示了手写的交易记录,内容为:“10月27日,英昌钢琴,13000元,欠1500元。”记者注意到,琴行记录的售卖时间和徐先生描述的购买时间相差一天。对此,李文芳表示,可能是徐先生记错了时间。

经过记者协调后,琴行负责人表示,若俆先生愿意交清1500元尾款,且仍旧不想要这台钢琴,徐先生可将钢琴放在店里寄售,等钢琴卖掉以后,琴行把成交款转给徐先生;若徐先生想退货退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对于徐先生描述的钢琴琴键声音变弱,李文芳解释到,此现象是钢琴里常见问题,琴行已于11月10日当天修复好。

律师:“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不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二手商品买卖后概不退换,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西康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敏。吴律师认为:商家告示“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徐先生在购买钢琴后7天内,发现存在有质量问题,有权向商家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但商家却为了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店内告示“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所以,商家作出的告示内容应属无效。

吴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购物凭证及转款记录、发票等证据,可先与商家协商赔偿、退换货或维修相关事宜。如商家拒绝赔偿、退换货或维修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通过经营者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