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冯榆(见习)
近日,博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一通奇怪的报警电话。报警人覃某某称,自驾在博白县亚山镇白花至大冲线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奇怪的是,他无法清楚描述更多事故的细节。
接到报警后,旺茂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覃某某被问及事发当时的车辆驾驶人是否为本人时,表现得支支吾吾,神情紧张,但仍一口咬定就是自己开的车。凭借多年的事故处理经验,民警感觉事有蹊跷,于是将覃某某传唤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覃某某对事故的时间、地点、过程,甚至是所驾车辆的来源都与民警掌握的不符。面对民警的询问,覃某某反复强调自己就是驾驶人。
▲“顶包”的覃某某。本文图片均由警方提供
民警通过多方调查,最终确认覃某某并非肇事者。在民警计划传唤覃某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时候,他却来投案自首来了。
2月2日,覃某某来到旺茂中队,主动向民警交代了事故的经过:1月22日20时许,其妻子的妹夫梁某驾驶粤C80××牌小型轿车出门,途经白花—大冲线路段时因操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翻滚至路旁坡底下。由于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害怕因此得不到保险赔偿,于是便弃车而逃。回到家后将情况告诉了家人,其丈母娘便让姐夫覃某某 “顶包”。经过进一步核查,民警最终确认梁某是该起事故的肇事者。至此,一起交通肇事“顶包”案告破。
▲肇事者梁某。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梁某因交通事故逃逸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同时,因梁某肇事逃逸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不会对其进行任何赔偿。而“顶包”的覃某某也将被移交当地派出所。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