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钟小启
黄先生:我是防城港人,2021年底,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我通过朋友认识颂车网钦州代理点的业务员黄女士。她以低利息、放款快、押证不押车等借款名义帮我办理贷款,以我名下一辆奔驰牌小轿车作为抵押物,用汽车登记书办理抵押的形式,在外省一家银行贷款19.9万元,合同约定36期还清。
▲贷款金额到账。本文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次日,19.9万元到账,但随即有头期费用4.5万多元被扣除,黄女士称还款三期后提前还款,可补回4.5万元。我还了10期后,想提前还款,但联系她补回4.5万元时,对方称我的贷款业务不属于他们公司,让我联系担保公司。没多久黄女士就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了,而担保公司又称没收到这笔钱。
因未补回4.5万元,我拒绝还款,有一段时间,每天接到十几个催款电话,对方还要扣我的车。我反映给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属于民事行为,管不了。
▲到账后被扣走约4.5万元。
早报帮办:4月5日,记者联系上黄女士,她称已经不在颂车网工作,当时黄先生的贷款在颂车网办不了,是北京一家担保公司在广西代理点的一名员工帮办理,建议黄先生找担保公司处理。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担保公司该名员工,对方称自己不是担保公司的,也不认识黄女士。
▲黄先生给黄女士发信息未获回复。
律师建议: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认为,通过中介向银行借款19.9万元,被扣4.5万元,费率比较高。黄先生想要回这笔钱,关键要找到证据,如协议中写明提前还款补回等内容。黄先生的情况在当下很常见,这类借款人贷款资质低,申请贷款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借款人要注意每一份资料和承诺,保存证据,避免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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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颖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胡志伟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