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晓梅
近日,南宁市教育局就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发布通知。根据安排,今年公办小学和初中新生报名时间都是7月8日、9日,家有小学、初中新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记得提前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7月8日、9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新生家长可到家庭住址所属小学或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报名。
7月下旬,各小学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对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进行合理优化和调整。
5月26日前,南宁各小学已经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根据南宁市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安排,6月中下旬,民办初中开展报名录取工作。7月8日、9日,南宁各公办初中统一报名。7月中下旬,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公办小学、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审慎稳妥重新划分调整片区,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采取单校划片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
(一)南宁市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市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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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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