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应急管理部7月5日紧急预拨3.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重庆、四川等16个省(区、市)做好洪涝、地质灾害救灾工作。其中防汛救灾资金2.5亿元,地质灾害救灾资金0.7亿元,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
国家防总工作组赴重庆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7月3日至4日,重庆市万州区多地遭受暴雨袭击,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国家防总相关负责人立即作出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帮助重庆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工作。7月5日凌晨,国家防总派出工作组赴重庆万州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7月3日,国家防总针对重庆等省份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7月4日下午,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启动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7月4日晚,国家防总相关负责人在国家应急指挥总部与重庆市政府负责人和重庆应急管理局、重庆消防救援总队、重庆万州消防救援支队视频连线,调度指导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救援安全,严防次生灾害,做好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同时密切关注未来24小时周边县区雨情,强化防范应对准备。
编辑 戴昕明
责编 杨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