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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遭拒!男子花3.8万元买二手宝马车,行驶200公里后发动机无法启动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文 尹世斌/图 李吉颖(实习生)

7月19日,防城港一男子在南宁市江南区一门店花3.8万元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不想刚行驶200多公里,发动机便无法启动。男子以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理由提出退车、退款,但遭到卖家拒绝。目前,双方仍就此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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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200多公里发动机无法启动

买家要求退款遭拒

何先生在一短视频平台看到一个为“无量淘车”的账号发布二手交易内容,他联系客服后,来到南宁市江南区金华南路一门店,花费3.8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该辆车行驶200多公里后,发动机于次日无法启动。何先生遂将此事告知卖家,随后又根据卖家安排,把车带到南宁一家指定的汽车维修店进行检测。他被告知,若想把发动机修好,需要花费1.35万元。

▲涉事二手宝马车。

何先生就维修费用问题与卖家协商,但对方只愿意承担3000元费用。因双方协商无果,何先生将此事反映至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 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

店铺未悬挂招牌和营业执照

双方未签订购车合同

7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交易门店,该店并未悬挂工商营业执照,也未挂“无量淘车”招牌。一自称店面负责人的男子何某琛向记者出示一份电子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海口美兰无量说车汽车销售服务部,何某琛为法人代表。

何某琛说,他愿意就此事与何先生进一步协商,但无法满足对方全额退款的诉求。他称,车辆并非事故车,年限已久,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

▲涉事二手宝马车发动机无法启动。

记者了解到,该辆二手车产于2011年,至今已使用12年。在何先生提车前,行驶里程已超过12万公里。何先生与何某琛系通过个人微信转账方式进行交易,双方均未签订相关书面合同。

何先生说,他是出于信任对方,才未与何某琛签订购车合同,而这辆车里程表疑被调过,购车时对方也并未告知他。

律师:

因未签订书面合同 可维权但成本较高

7月30日,一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并没有明确规定二手车质保期具体期限的法律条文,具体的质保期主要是依据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均面临举证难的情况。

▲买卖双方通过微信个人账号交易,未签订书面购车合同。图为部分转账交易记录。受访者供图

本报南国法援麦雄鹰律师认为,在该起纠纷中,买卖双方虽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但双方有口头协议、支付交易等记录,因此二手车买卖关系合同成立,并受到法律保护。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卖家有义务告知车辆是否存在瑕疵或者重大质量等问题,如果卖家未找出证据证明已尽到该义务,而交易的车辆存在重大瑕疵或质量问题,买家有权要求退车或退款。另外,如果买家购买这辆二手车,刚提车不久发动机便无法使用,买家有权退货,要求卖家返还车款,建议买家去做一个发动机质量鉴定,走法律诉讼程序维权。

广西法顺律师事务所胡佳川律师表示,据目前初步掌握的情况分析,买家的维权成本将很高,主要原因是买家并没有与二手车经营主体签订书面合同,买方虽有转账、车辆变更记录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但转账记录及车辆登记证书记载的变更记录均是个人对个人,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卖家是二手车经销企业,那很难要求卖家承担保修等义务。建议买家搜集更多证据,同时与对方协商处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唐海波 陈诗圆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胡志伟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