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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家南宁商店收到110多张法院传票,原告均来自外省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文 何定坚/图

编者按:

今年以来,十余名外省人以买到过期商品为由,接连起诉南宁商家,要求退款、每单赔偿1000元,有的商家已接到10多张法院传票。据初步统计,被起诉的商家已有41家,涉案110多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 ,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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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购买商品时,南宁有商家已发现产品过期正要更换,却被对方从手中抢走;十几名外省人购买过期商品后,不会马上找商家交涉,而是等待几个月后再去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款、每件商品赔偿1000元。连日来,南宁不少便利店、超市商家向记者反映,他们可能被外省职业打假人盯上了。

“抢购”问题商品

钟先生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开了一家便利店。他说,今年3月26日,他父亲在看店,一名男子到店里购买了两包快餐面,付钱后再回到店里继续购买。这时他妻子回店,发现快餐面已过期,马上去货架拿了几包给对方更换,不料该男子从她手上抢了快餐面就走。

▲今年3月,一男子从店员手上抢走过期商品,执意要买过期商品的监控截图。

这一幕被店里的摄像头拍下,钟先生对此很疑惑,直到7月底,他收到了法院传票,才明白对方抢购过期快餐面是为了起诉索赔。

记者了解到,十几名操外地口音的男子频繁进入南宁各超市、商店,寻找瑕疵商品、过期商品,在购买商品付款时,即使店家已发现商品问题要求给予更换,但他们为拿到索赔证据,也会扔下钱抢走商品。

▲今年3月,一男子从店员手上抢走过期商品后,起诉商家要求退款并索赔千元。

有商家说,店里还发生过有人将食品偷偷藏到超市隐蔽处,等过期后再将该食品找出来购买以便向商家索赔;还有商家告诉记者,有人曾带过期商品放进店里,随后夹在其他商品中买回去,以买到过期商品为由向商家索赔。

接连起诉商家

邓先生在南宁市天狮岭路上开了一家便利店。近日,他收到法院5张传票。原来,数月前,有人在他店里购买到过期商品,如今起诉至法院,诉请退款、每单赔偿1000元。

商家巫先生说,他收到法院传票后,就有人联系他,问他是否愿意私了,如果愿意,每单给800元即可。

邓先生怀疑遭遇了职业打假人。他将情况发布在便利店微信群,不料几十个同行表示也遭遇类似情况。

大家在微信群接龙统计,南宁市区的41家商店,近期接到110多张法院传票。而这些原告均来自外省,其中王某勇一人就起诉南宁多个商家十几次。

▲不少商铺接连收到法院传票。

商家积极应诉

巫女士是南宁某品牌超市的负责人,她对超市管理较严,每天有专人分区域盘点。但今年以来,仅位于西乡塘区的一家店就收到十几单商品过期索赔的传票。她说,现在回想起来,这些职业打假人可能是有备而来。

▲一店主平常对店里货物生产日期、包装等情况进行检查。

原来,这些“顾客”购买商品后,会等待三四个月后再诉至法院索赔,因为多数商店摄像头拍摄的视频数据,只会保存一两个月,商家应诉时找不到起诉者当时购物的相关画面,就难以查清过期商品是真是假以及如何从超市流出去的。

巫女士说,今年年初,她的店遭遇5单起诉,就是因为找不到视频画面,举证困难,心想干脆掏钱私了,便同意庭外和解,每单赔了500元。不料,她刚从法院回来,又接到8张同类传票。

巫女士醒悟了,她说,之后的类似官司,都要去应诉。她相信,法院最终会作出公正判决。

(读者邓先生 稿酬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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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梁冰欣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