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2022年11月28日,上海人李永弟在工作地点晕倒后死亡,家属向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提起诉讼,索赔70万元。2024年1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1月30日,死者的女婿张先生对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说,接到判决书后,他们已提出上诉。
保洁员在工作地点晕倒,18分钟后有人拨打120
2022年11月28日早上6时许,保洁员李永弟前往上海阿德科特进修学校有限公司(下简称阿德科特学校)上班。公共视频显示,他进入学校篮球场边的小白楼先上楼,再下楼梯至一楼。6时50分,他刚跨完楼梯台阶,走了一两步就突然倒地。4分钟后,有保洁员路过发现并呼救。6时57分,4名保洁员围过来查看李永弟的情况,随后有工作人员拨打120。7时15分救护车抵达,将李永弟送至医院途中发现已无生命体征,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载明死亡原因为“来院已死”。
上海市松江区医疗急救中心的《电话受理登记单》显示,李永弟晕倒后,120接到的第一个相关求助电话的时间为7时08分。
死者家属认为用工单位救助不及时
李永弟的女婿张先生说,阿德科特学校与上海蝶麟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蝶麟公司”)签订了《保洁服务合同》,约定由蝶麟公司为该校提供保洁服务;蝶麟公司与上海丽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丽邦公司”)签订了《人员派遣协议》,约定丽邦公司为蝶麟公司提供人员派遣服务;丽邦公司又与江西圣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圣轩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圣轩公司为丽邦公司的指定员工代发工资。
事发后,阿德科特学校已支付慰问金一万元,蝶麟公司支付了慰问金5000元。
死者家属认为,校方将保洁工作外包,导致没有责任人第一时间救助,因此,李永弟的妻子和女儿向阿德科特学校、圣轩公司、蝶麟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70万元。
法院认为工作人员尽到了救助义务
法院追加丽邦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三被告辩称,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李永弟是自己晕倒,并非摔倒、滑倒或被物体砸到,李永弟自身罹患高血压,其倒地死亡很可能是因为自身疾病所引起的,系意外事件,且李永弟死亡时间在工作时间之外。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尝试急救,已尽到最大程度的救助义务,请求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1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查明李永弟的劳务报酬由蝶麟公司与丽邦公司结算后支付给丽邦公司,再由丽邦公司委托圣轩公司向李永弟支付。蝶麟公司为李永弟的用工单位,即接受劳务方。蝶麟公司给李永弟安排的工作量相对合理,且事发前一天属于李永弟的休息日。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认为,从公共视频看,李永弟到校后尚未开始从事劳务,他从二楼下到一楼楼梯口,并在一楼楼梯口站立十余秒后突然倒地,他死亡并非在提供劳务过程,且与履行职务不具有内在联系,系自身原因所致。而且,事发当日,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李永弟进行了必要的救助,尽到了相应的救助义务。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先生说,他们对一审判决不服,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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