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文
购买到瑕疵手镯退款却被拒、景区用餐未公示菜单价格、在平台订房却无法登记入住、特产店雇人冒充顾客实施销售误导……龙年春节将至,旅游市场火热,消费者在旅途中如何才能不添堵?2月2日,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发布旅游消费提示,用实际案例提醒消费者如何“避坑”。
外出旅游时品尝当地特色美食,是必不可少的“标配”,但稍不留心也会产生消费纠纷。2023年国庆节期间,刘先生和朋友前往贵州省黄果树旅游区游玩,在一家餐馆用餐时,他们点了店家推荐的招牌菜“农家柴火鸡”。一行人大快朵颐后,结账时被告知这份菜的价格为400元,让大家觉得很吃惊。
刘先生说,在点餐时商家并未告知价格,也未见到菜单或店内有关的价格公示,不愿意结账。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他们投诉到黄果树旅游区消费者协会。
在外旅游,不少人选择在网络平台订房,但预订成功到店后不能入住的情况时有发生。2023年春节期间,李女士一行5人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过节,通过网络平台预订了酒店。然而,他们办理入住时酒店未查询到订单,导致5人均无法入住,于是向有关部门投诉。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调查发现,该酒店在平台原始的登记房间数为58间,但有9间因装修等原因无法入住,酒店方发现平台订单数量超过实际接待能力后,曾主动向平台提出修改房间数的请求,遭到平台驳回。
旅途中“买买买”必不可少,但也需留意各种“套路”。2023年“五一”期间,方先生到贺州黄姚古镇旅游时,在几名“热心”顾客的推荐下选购一家特产店的石斛。不料,店家在没和他商量的情况下,就将石斛打成粉末,并告知重量为1650克,要求按照8元/克付款,共需支付1.32万元的费用。他感觉受骗后进行了投诉,当地市场监管局调查后发现,该店存在雇佣他人冒充顾客,对消费者实施欺骗性销售误导行为。
针对即将到来的龙年春节旅游旺季,滇黔桂消费维权联盟提醒消费者提防各种消费陷阱,在网络平台订房后,须致电酒店确认,以防出现酒店查询不到网络订单现象,防止酒店逃单,平台扯皮。
出游前要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产品,切莫相信“熟人介绍”及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号等组织的旅游团,拒绝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
在点餐前应看清菜品价格,餐后核对用餐数量和价格后再结账,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景区购物,要学会识别商家虚假宣传套路,警惕促销猫腻,不轻信商家宣传和口头承诺,不盲目听从他人劝说,不要跟风购买,更不要冲动购买价格较高的特产、保健品或旅游纪念品等。尤其是购买珠宝玉器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法定权威机构出具的珠宝饰品单件商品鉴定证书,同时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
在旅游过程中,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购物凭证、景点门票及各种消费单据,提前做好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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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燕群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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