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刘冬莲
家有老人住院需陪护,费用高、护工难找还不专业?3月1日,广西正式启动广西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将积极探索医疗护理员登记、培训、评价、着装、标志、管理六统一,逐步建立护理服务供给、医疗护理员管理等体系,推动护理服务省事、省心、省力。此次有15个医院参加试点,2025年底前将覆盖50%县级以上医院。
▲广西一家医院内,医疗护理员为顾客提供服务。自治区人社厅供图
我区医疗护理员存在较大缺口
当前,我区医疗护理员存在较大缺口。目前,广西医护比为1:1.25至1:1.3,医护比还为:1:1.4,在医护比不足的背景下,医疗护理员作为医疗护理服务有力补充的现状将长期存在。
▲培训老师正在对广西的医疗护理员进行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自治区人社厅供图
同时,我区医疗护理员陪护服务质量不高。加上由于禁止医疗机构收取护工费,广西和部分省份已逐步探索一种模式:即医疗机构引进陪护服务机构,由陪护服务机构对医疗护理员进行管理,为患者提供服务并进行收费。但是,这种用工模式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导致医疗机构内普遍存在以熟人介绍工作为主的私陪(灵活就业人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纠纷隐患。
试点坚持不增负担、不减收入底线
日前,经自治区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健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广西方案)。
据该方案,广西将积极探索医疗护理员统一登记、统一培训、统一评价、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六个统一”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护理服务供给、医疗护理员管理、技能培训评价、护理服务业促进、风险防控“五个体系”。方案坚持不额外增加患者负担、不降低从业人员收入“二条底线”。
按照“一院一策”“边试点边完善”的思路,“广西方案”重点聚焦医疗护理的服务、技能、收费、管理等问题,鼓励医疗机构结合护理服务需要选择陪护机构提供辅助护理服务,引导陪护服务机构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患者自愿选择购买服务,服务价格公开透明,服务质量实行星级评定。
广西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力争今年12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能持续的试点经验在全区稳步推广,2026年12月前在全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推广覆盖面不低于80%。
3月1日,广西首批获得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医疗护理员代表,获颁发证书。据悉,待医疗护理员试点形成成熟模式后,广西还将考虑向社区居家养老、月嫂等行业延伸。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南宁第一人民医院
柳州市中医医院
桂林市人民医院
钦州市妇幼保健院
桂平市人民医院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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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敏 谭奕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