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5月24日,网传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电子版,却加盖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该案为岱岳区律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罪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由岱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0日,岱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审判长为李泓。
▲判决书部分截图。
被告人律某的辩护人、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雪峰说,5月21日、24日,他先后收到该案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判决书,“两份判决书其他内容都一样,就是印鉴不一样”。
记者对比两份判决书发现,前者的印鉴为岱岳区人民法院的公章,而后者盖的印鉴却是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
▲纸质版判决书印章页显示,印鉴为岱岳区人民法院的公章。
▲电子版判决书的印鉴是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章。
2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李泓的电话均无人接听。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员表示,已向领导反映,还没有结果。
另据其他媒体报道,泰安市中级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正在了解此事,“纸质版(判决书)没问题,是系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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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戴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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