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以案说法丨宅基地上盖好的房子被要求拆除?法官提醒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几年前,李某向黄某购买了南宁吴圩镇的一处宅基地,随后李某在该宅基地上建了一栋4层房屋。由于没有报建手续,李某建好的房屋被相关部门要求自行拆除。

后来李某得知,黄某对该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转让也不作数。于是,他将黄某诉至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吴圩法庭,要求黄某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黄某退还李某宅基地转让款22万元,在李某收到转让款归还房屋钥匙后,黄某还应赔偿其建房损失16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黄某未及时向李某支付相关款项,反而希望李某先将房屋钥匙给他,李某坚持“钱不到账,就不给钥匙”。

该案的主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黄某转了剩余执行款,李某交了房屋钥匙。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院供图

法官提醒: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故此类宅基地的买卖无效,购买需慎重。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谭双梅 肖海燕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刘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