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有商家准备在南宁市白沙大道金沙湾小区三期1号楼2楼开养老院,业主认为2楼设备转换层为公共部分,物管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擅自出租。(点击此前报道 )6月4日,南宁市江南区相关部门明确告知商家,需全体业主同意才能开养老院。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业主已到南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申请调取涉事1号楼2楼平面图。平面图显示,2楼为设备转换层,建筑面积为1280多平方米。同时,根据商家提供该楼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工程用途一栏也显示2楼为设备转换层。
6月4日,江南区福建园街道、金沙湾社区再次组织江南区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部门人员和小区物管、商家召开协调会。会上,商家未明确表态是否撤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商家,需全体业主同意后才能开养老院。同时,社区工作人员也引导商家与小区物管协商有关赔偿问题,若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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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戴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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