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兰敏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南宁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最新标准。
其中,南宁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1620元/人·月);南宁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0200元/人·年)。
同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应符合下列规定:家庭人均收入(扣减刚性支出)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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