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出于安全考虑,南宁的李某在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对门邻居孙某却认为此举侵犯其隐私权,诉至法院。如果摄像头范围覆盖到邻居家门口,算不算侵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件。
为了“防贼”,2024年5月,李某在他家外墙上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该摄像头能拍摄到李某和孙某两家房屋出入口整个路面人员来往的情况。每天进进出出被摄像头拍摄,孙某认为侵犯了自己的生活隐私及肖像权,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
对此,李某辩解,他在自家安装摄像头是为了防盗,没拍摄到孙某的出入情况,不存在侵权。
法院认为,李某在其房屋外墙上方安装摄像头,拍摄范围可覆盖孙某住所门口附近及与其密切相关的公共区域,可以随时记录孙某家中人员日常出入信息,与孙某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应属个人隐私范畴。李某主张其安装摄像头是为了防盗,但不应超出合理限度,且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安装的摄像头所具有的录像及储存视频功能,已对孙某的隐私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构成了实际妨碍,客观上对孙某的私人生活安宁造成了侵扰,李某应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由此,法院判决李某拆除摄像头并删除摄像头收集到的所有涉及孙某的信息,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现代社会,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日益普遍,但需要注意:
首先,确保摄像头拍摄内容未超过合理限度。比如,拍摄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和安装方的个人生活空间,避免涉及邻居室内、窗户、仅供邻居通行的通道等私人生活空间,以免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另外,建议选择非自动追踪类的摄像头,或关闭追踪功能等。
其次,在安装前最好征得邻居的同意,或对邻居进行善意提醒,以免造成误解或纠纷。对监控摄像头拍摄到的内容,安装者应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非法利用或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传播。
总之,家门口安装摄像头需谨慎处理隐私保护问题,确保合法合规,既满足个人安全需求,又尊重他人隐私权,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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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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