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莫淑媛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在玉林市捷途汽车玉林道之途4S店购车时,被告知可申领以旧换新1.3万元政府补贴,事后却因“旧车为货车不符合政策”申请遭拒。3月27日,经多方协调,4S店承认销售存在政策解读失误,通过经济补偿与消费者达成和解。
2024年12月9日,陈先生到玉林送货途中,被捷途汽车4S店张贴的“以旧换新享1.3万元政府补贴”的广告吸引并进店咨询。销售人员现场确认他名下的车辆符合置换条件,陈先生便以10.8万元购入奇瑞捷途X90汽车,并支付了2000元过户费及保险费办理旧车置换手续。
陈先生的购车协议。受访者供图
“签订合同提车后,我按照要求提交材料,但补贴迟迟未兑现。”陈先生说,在后续几个星期里,销售人员始终以不知情、不清楚政府审批细节为由拖延。今年1月中旬,他才获悉补贴未过审,原因是其用于置换的轻型仓栅式货车不在政策范围内。
陈先生的旧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类型为轻型仓栅式货车。受访者供图
“作为销售人员,应当准确掌握政策细则。”陈先生认为汽车店虚假宣传,遂向12345热线投诉,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双方合同未明确约定补贴事项,不存在违约和欺骗。
3月17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介入调查后,4S店态度发生转变,客户经理称将重新核查事件经过,并于3月27日邀请陈先生到店协商。经沟通,店方确认销售人员确实存在政策解读偏差。
陈先生的旧货车。受访者供图
随后,4S店总经理现场致歉,提出补偿方案:补偿2000元过户费,赠送价值约4000元的3年6次基础保养,另补偿3箱汽油。陈先生接受该方案,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
广西正大五星律师事务所的覃律师指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经营者有义务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服务信息。建议消费者参与政策类促销时要求商家出示政策原文,也可自行向政策发布部门核实政策具体内容 ,对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进行录音或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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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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