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通讯员:通讯员 许林
在第38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法院禁毒工作情况。通报显示,2024年至2025年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810件,5572人被判刑,其中56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多名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
新闻发布会现场。林艺摄
据介绍,广西毒品犯罪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今年1—5月,全区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近六成,2024年一审新收案件比5年前下降了四成多,广西毒品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近年来,涉传统毒品案件有所减少,但涉及依托咪酯、美沙酮、尼美西泮等“毒奶茶”、“毒巧克力”新型毒品的犯罪增多,此类新型毒品外型小巧,价格低廉,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和易于伪装等特点。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的镇静、麻醉功效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情况有所增多。
与此同时,毒品交易加速向网络转移,“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非接触式手段逐渐成为毒品犯罪新常态,交易过程中“人、毒、财”分离,犯罪分子通过线上联系购买毒品,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将毒品寄递到指定地点,同时使用虚拟货币交易,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
广西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宗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毒品犯罪零容忍。
【典型案例】
1.花200万元购买毒品还制造毒品,主犯被执行死刑
2017年12月,吴振强联系余凯龙(已另案判刑)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39千克,后余凯龙联系郑汉宝(已另案判刑)、郑汉宝联系林文锋(已另案判刑)帮忙购买。同月19日,吴振强又安排其兄吴振华(另案处理)将200万元购毒款交给余凯龙。22日,吴振强安排黄鉴庭(已另案判刑)从广西藤县出发前往广东省惠来县接运毒品。后黄鉴庭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驾驶的汽车后备箱内查获甲基苯丙胺39包,净重共计39.03千克。
2020年5月吴振强负案在逃期间,还伙同吴水有、吴振龙(已另案判刑)等人共谋熬制麻黄碱,后被公安人员现场查获生产制毒物品的设备及原料麻黄草39包,共计2000千克。2022年5月,吴振强被抓获。
2022年12月13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振强死刑,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吴振强提出上诉。广西高院二审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振强死刑,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吴振强的死刑判决。
2.贩卖新型毒品获利4元,17岁女孩获刑6个月
2024年7月14日下午1时许,百色平果市的黄某联系17岁女孩梁某帮忙购买“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并表示可以将其中一盒分给其吸食作为报酬,并通过微信转账40元。据介绍,如果大剂量服用该药品,可产生分离性幻觉,作用类似氯胺酮。
当晚9时许,梁某以36元的价格向谢某(另案处理)购买了两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48片。次日0时许,梁某在平果市某镇一KTV楼下将一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交给黄某,梁某获得一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24片及4元好处费。
同年7月15日,公安民警在黄某(另案处理)身上查获疑似毒品可疑物“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12片,同日将梁某抓获,查获“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12片。
案发后,梁某的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4元。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其具有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百色平果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主办法官表示,法院充分考虑梁某案发时才17岁、认罪认罚及微量毒品情节,将刑罚控制在较低幅度,既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亦彰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适用。
3.外国人走私毒品入境,被判处无期徒刑驱逐出境
2023年10月27日中午,黄文豪(越南人)经百色靖西市岳圩镇利兴村陇吞屯中越边界800号界碑附近山坳的便道非法进入中国境内,黄文豪前往公路边时被正在附近守候的民警发现并控制。民警在黄文豪的带领下,在玉米地中查获被丢弃的4块净重总计1.38千克的毒品海洛因。
2024年8月9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文豪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罚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宣判后,黄文豪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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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双梅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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