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莫淑媛
今年1月初,位于桂林的广西家源香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源公司)在融资及招标过程中接连遇挫:银行拒绝提供贷款支持,公司也错失大额中标机会。工作人员查询后发现,企业征信报告中多出一笔280万元的担保债务,债权人为贵港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微担保公司),但家源公司对此毫不知情。半年来多次交涉无果后,家源公司起诉该担保公司。7月24日上午,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涉案中的合同扫描件截图。受访人供图
查征信发现“被担保” 280万元,经营受阻
家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回忆,公司从未与任何机构签订过该笔担保合同。今年1月8日,为查明真相,王先生等人前往这笔担保债务涉及的小微担保公司交涉,获取了保证合同(2024年续签的合同)复印件。随后,公司将合同交由第三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合同上的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均系伪造。
“这笔莫名的担保债务对公司影响太大了。”王先生表示,业务拓展、招投标和融资工作均因征信问题受阻,仅处理此事已支出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等共计2万元。更让他焦虑的是,因征信记录异常,公司不得不承担额外借贷利息,初步核算达85835元。
家源公司提供的合同公章司法鉴定意见书截图。受访人供图
庭审焦点:合同真伪与责任归属引争议
7月24日上午,该案在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真实性及责任划分展开激烈辩论。
家源公司代理人王律师向法庭提交司法鉴定意见书、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保证合同复印件等证据,指出涉案合同上的印章和签名均为伪造,侵权人李某某存在私刻公章、伪造签名行为,相关涉事方涉嫌合同诈骗。他在法庭上提出多项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不存在保证合同关系;要求小微担保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征信记录中的错误保证信息;赔偿因此产生的借贷利息、律师费、交通住宿费等,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对此,小微担保公司代理人辩称,家源公司提供的证据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复印件、电子版,对于三性不认可,随后当庭提交了两份保证合同原件,并声称本案存在表见代理。法庭指出,家源公司用于鉴定的保证合同文本为复印件,存在一定瑕疵,但家源公司申请对两份原件进行鉴定,法庭可以根据申请将合同原件再次鉴定。
小微担保公司代理人辩称,即便公章和签名确系伪造,责任也应由侵权人李某某承担,小微担保公司同样是被欺骗的一方,不涉及侵权。
家源公司代理人则反驳称,小微担保公司的行为已造成企业财产和声誉的直接损失,无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都应立即停止侵害并承担相应后果。
家源公司提供的法人签名司法鉴定意见书截图。受访人供图
案件将择期宣判
家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自从发现征信异常后,公司多次与相关机构沟通无果,无奈之下选择起诉。“我们只希望尽快纠正错误的征信记录,让公司业务回归正轨。”
目前,双方根据法庭要求补充证据后,等待法院判决,这起涉及伪造印章、虚假担保的案件最终如何定性,小微担保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成为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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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丽青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梁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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