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8月19日,一段老人故意肘击跑步学生的视频引发关注,不少网友认为老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20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湛江警方获悉,此事发生在几天前,正在调查处理。
视频显示,在广东湛江某体育场内,一对夫妻在跑道内道散步时,后方有一群学生在进行跑步训练,正在加速冲刺。前面的几名学生在路过老人时已主动减速避让至跑道中间。不料,黑衣老人突然停下侧身拉开弓步,两次故意用手肘撞击侧方跑来的学生。
19日中午,#老人散步故意肘击训练学生#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首位,引发广泛讨论。有网友抨击老人“倚老卖老”“坏人变老”;有网友认为老人涉嫌故意伤害,应承担相应责任。
老人肘击学生。(视频截图)
19日中午,记者核实到该事件发生在湛江市体育中心。湛江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暂未接到相关反映,将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
公开资料显示,湛江市体育中心位于赤坎区人民大道北,是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场所,全年对外开放360天以上,上午、下午分别免费开放田径和足球项目,部分场馆实行低收费开放。
20日上午,湛江市体育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发生在几天前,双方已报警,有民警到现场处理。对于如何避免发生此类冲突,他称,体育中心是公共场所,田径场未做专门运动分区,以后会制作相关提示牌,倡导市民文明运动。
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沙湾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报警后已出警,此事仍在调查处理中。
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骆表示,体育场馆作为公共运动场地,使用者应当遵循秩序、相互礼让。从相关视频可以看出,老人在实施肘击行为时,其面部表情与肢体动作均显示出明显的故意性,在主观方面存在伤害的间接故意(即明知可能导致伤害后果却予以放任),在客观方面实施了暴力攻击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若经鉴定构成轻伤,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吕骆还认为,倘若这名老人并没有明确的纠纷动机,仅仅是因为发泄个人情绪对学生实施攻击行为,并且这两次攻击行为发生在公开场合,具有明显的挑衅性质,那么此类行为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较重的,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徐丽青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赵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