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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一企业报装充电桩多次碰壁”新进展:已初步确定建设选址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彭庆

“工作人员很热心,让我在灵山投资更有了底气和信心。”4月29日晚,王先生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相关部门前前后后忙了好几天,现已为他初步确定公用充电桩建设选址。

此前,灵山县武利镇公用充电桩报装难的问题经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新闻进一步》栏目曝光后,灵山县快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以务实举措妥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此前报道】

成立工作专班,推动投资落地

4月21日晚报道发布后,灵山县高度重视,于当晚迅速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钦州灵山供电局、武利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表示要妥善解决企业合理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月22日,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当地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交通以及供电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王先生投资诉求,向他介绍了灵山县部分区域公用充电桩布局和规划方案,表示欢迎他来投资,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23日下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着王先生前往武利镇周边看了3处符合建设用地条件的选址,并现场办公磋商,推进王先生与土地权属单位的合作事宜。

“现在我已经有了初步的选址意向,正着手和选址地的土地权属单位谈合作细节。”王先生说,南国早报的报道刊发后,灵山县多个部门一直在跟进此事,“服务态度有了很大转变”。

着手规划前期工作,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武利镇公用充电桩报批是否存在“一刀切”,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一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称,王先生此前在武利镇青云中学附近的备案地址与实际安装地址有一定出入,占用了城镇公共地块,此后的两处选址也未能提供合法用地手续,根据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供电营业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于2025年4月联合印发的《钦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王先生上述情况确实需要由乡镇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一份“可供电证明”。

至于暂行办法仅列明个人用户和法人单位在既有停车场(位)建设安装两种情况,在其他场所申报公用充电桩如何办理并未明确这一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安装细节。

该负责人补充说,目前,灵山县已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现已收集了当地18个乡镇的充电桩布局和拟建计划,预计今年下半年可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此外,关于远凡充电站安全隐患问题,灵山县相关部门表示,该充电站建设之初是为了解决小型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下一步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充电站的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我们4月29日当天再次联系了王先生,了解投资进展。”上述负责人表示,王先生此前在申报项目选址时,相关工作人员政策解释不够耐心,沟通没做到位,离服务型政府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将持续跟进王先生的合理诉求,积极沟通协调各方,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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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丽青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