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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申报户用光伏,有人3次被拒,有人9户获批!户用光伏备案为何“一边紧一边松”?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敏/文 杨翊/图

同样申报户用光伏备案,一名投资商用了3家公司先后3次申请均未通过,而同期另一家公司却成功备案9户。

更让当事人不解的是,在两次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后,备案争议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反而牵出“劝撤诉”“倒查旧账”的说法。

崇左市江州区户用光伏备案,为何会出现如此明显的不同结果?4月23日,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新闻进一步》栏目记者赴当地展开调查。

备案申请三次均被拒,驳回理由始终说不清

李先生深耕户用光伏(安装在家庭住宅屋顶或院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投资多年,在天津、四川及广西多地均有合规项目。2025年10月,他计划将业务拓展至崇左市江州区。

最初,李先生与广西海某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向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申请备案。对方明确告知,该公司曾存在材料造假等问题,备案无法通过。

为继续推进项目,今年1月,李先生更换合作主体,转与田东县一家新能源公司合作,但他两次致电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咨询备案事宜,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暂不受理,等领导通知。”

1月27日,在取得一户合作意向后,李先生根据“一户一备案”政策通过“发改云”线上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当天即被驳回。

就在李先生申报接连碰壁期间,他在“发改云”平台公示栏注意到,另一家公司于3月9日已有2户备案审查通过。当天,他又更换为新合作的崇左瑞某新能源公司再次提交备案,仍未获通过。

3月10日至13日,他连续多次拨打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电话追问原因,并第三次提交申请,结果依旧被拒,对方始终未能给出明确、合法的驳回依据。

同样是户用光伏备案申请,一方被反复告知“暂不受理”,另一方却在同期顺利通过。这样的反差让李先生越来越疑惑:江州区户用光伏备案,执行的究竟是不是同一套标准?

李先生经营的户外光伏公司。

两次投诉未果,反牵出“劝撤诉”“倒查旧账”说法

带着这样的疑问,3月13日,李先生第一次拨打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3月26日,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12345平台答复称,该局根据江州区能源禀赋情况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正在着手谋划“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前暂不受理新的光伏备案。

对于这个答复,李先生不予认可。4月7日,12345热线回访时,他再次投诉江州区搞“双重标准”。

4月9日,李先生在“发改云”平台查到,同一家公司再增7户备案成功,累计已获批9户。当天,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给他作出第二次答复,竟然与第一次内容一字不差。

“我只想讨回一个公道,没想到反被施压。”李先生告诉记者,因其多次投诉,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专门找来他早已终止合作的广西海某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对接人,要求对方劝说他撤诉,“不撤诉就倒查公司旧账”。

4月23日中午,李先生当着记者的面拨通该对接人电话,对方直言不讳:“股里确实找我了,让我劝你撤诉,不然就倒查旧账,查我们公司以前的项目。”

“我早就和海某顺公司解除合作了,以前合作我也是干干净净的,查旧账随便他们去查。”李先生说,光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能源、绿色能力,一直是我国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他在广西多地开展业务多年,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均大力支持、一视同仁,从未遇到如此“区别对待”。

崇左市待安装户外光伏发电板。

记者当面求证,主管部门解释难自洽

4月23日下午,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新闻进一步》栏目记者与李先生一起来到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办公室,探询事情真相。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能源股李股长解释说,他并不是专门针对李先生,不予备案的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光伏消纳容量严重不足,早年项目占满空间,乡镇已无可用指标;二是本地市场混乱,欠薪、造假、违规合同贷问题多,必须严管;三是全市正在编制新一轮能源规划,需等政策明朗后才能备案;四是目前领导准备换届,4月起已全面暂停备案。

至于另一家公司为何能通过备案,李股长解释说,那是前期的存量项目,且该公司无不良记录。而李先生曾与广西海某顺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该公司以前存在造假材料、拖欠农户租金等问题被投诉过,出于风险防控,才不通过李先生的备案。

记者问李股长:“是否打电话给李先生之前的项目对接人,叫其劝李先生撤诉,不然就倒查旧账?李股长说,他找广西海某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对接人到办公室,只是想了解一下以前该公司为农户伪造并网材料是不是李先生做的,因为李先生现在是通过崇左瑞某新能源公司备案,备案上的姓名和电话都不是李先生的,他联系不上李先生。

记者问:“为何不把上述解释书面告知李先生,而一味地宣称‘暂不受理新备案李股长称“内容比较敏感”。

对于李股长的说辞,李先生当场质疑:第一,他备案的濑湍镇等区域,电网和发展改革部门官网明确公示容量充足,为绿色备案区;第二,他早就与广西海某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解除合作,现在合作的崇左瑞某新能源公司是全新独立法人,无任何不良记录,在龙州等地都能正常备案运营;第三,4月9日那家公司还有7户获准备案,说明4月根本没暂停备案;第四,12345工单里有他的联系电话,12345已转给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怎么可能联系不上他?

“我现在合作的崇左瑞某新能源公司和你们已通过备案的那家公司都是新公司,你说不受理新的备案,那家公司是怎么通过的?”李先生还质疑道,反观那家已通过备案的公司,业内都懂是两家问题公司“换壳”而来,“你知道吗?你去调查了吗?”

面对李先生一连串质问,李股长未作出正面回应,仅向记者表示,将向领导汇报,对已通过备案的公司重新核查,若查实违规,立即取消备案。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跟随李先生前往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调查。

上级部门明确表态,拒绝备案于法无据

针对此事,记者随即前往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进行核实。该委能源科黄科长表示,户用光伏属于备案类项目,相关备案权限已下放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只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合作企业资质齐全、申报材料完整,原则上应依法予以备案。

对于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称李先生曾与问题公司合作而不通过备案的说法,黄科长明确表示,同一个人换了一家公司去做户用光伏这个事情,原则上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是主体违法,前后两家公司为不同的法人主体,这个人不是原公司伪造材料、欠薪等问题的核心涉案人员。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可能是存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顾虑,接下来,他们会进一步对接了解,给予针对性政策指导。

针对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及的“容量不够”这一理由,黄科长也作出了明确澄清。他解释道,区域光伏消纳容量会按季度以红、黄、绿三色在官方网站公示,其中红色代表容量饱和、黄色代表建议暂缓备案、绿色代表可正常备案,该数据由电网企业专业测算,并同步在电网企业及发展改革部门官网实时更新。“若是区域消纳容量显示为红色,就等同于明确告知投资商无法承接项目,理论上投资商也不会再前往当地投资布局。”

黄科长还说,领导换届更不能成为暂缓备案的理由,从政策法规层面来看,完全不存在此类说法。去年有些县提出暂缓备案,是因为国家能源局出台新版《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备案审核工作迎来较大调整,若今年仍以此为由暂缓备案,显然是不妥的。

“法律法规要求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最后,黄科长表示,作为上级行业指导与监督单位,后续将对接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核查此事具体情况,一旦查实存在区别对待群众、违规拒绝备案等问题,将依法依规督促其立即整改。

太阳能光伏发电板。

莫让“风险防控”异化为任意裁量

光伏备案的“区别对待”不仅折射出基层治理的“一刀切”懒政,更暴露出“怕出事就不办事”的营商环境痛点。

江州区以“容量不足”“政策不明”“领导换届”为由拒绝合规企业备案,却在同期出现其他公司备案成功的情况,甚至在投诉过程中牵出“劝撤诉”“倒查旧账”的说法做法,难免让人质疑:所谓“风险防控”,是否已经在实际操作中异化为边界不清、尺度不一的审批裁量。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一视同仁。即便有关部门对个别企业曾有风险顾虑,也不能据此模糊标准、笼统拒绝,更不能让经营主体在看不清规则、找不到边界的情况下反复碰壁。

基层部门应直面问题、细化规则,以公开透明的标准消除隐形门槛,而非以“暂缓”“敏感”为由推诿塞责。只有把规则讲清、把标准立稳、把服务做实,才能真正提振企业信心,让公平阳光照亮每一个合规经营者的前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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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丽青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