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扶溪处,山水花中游,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渗透到兴业县北市镇人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成为和谐宁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成为了藏在百姓笑脸里的“幸福密码”。近日,玉林市兴业县司法局北市司法所联合多部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山林地权属纠纷,用 “善治之花”绘就了靓丽的“枫景”线。
“大家快来帮我评评理!”2024年5月中旬,北市镇院垌村的村民谢某荣来到了北市司法所请求帮助。原来,谢某荣于2023年承包了本村生产队的山林并开发种植,在开发过程中,谢某荣在没有与同村村民谢某领充分沟通、也没有取得对方同意并签订承租协议的情况下,对谢某领2000平方米权属山地进行了平整开发,造成了损失,从而引发了纠纷。加之事中一方因在本村众人面前遭受到莫名的辱骂,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很深的伤害,双方经村委数次调解无果,从而找到了北市司法所希望能够解决问题。
了解大体情况并倾听当事人诉求后,北市司法所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多次前往争议山林地界进行实地勘验,通过现场指认、丈量,厘清了双方争议焦点,同时还向院垌村村委和当地村民了解情况。5月31日,北市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多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北市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在补偿方面的分歧较大,北市司法所耐心地向双方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林地权属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人格权的相关法条,双方情绪激动的时候,北市司法所及时中止,并采取背靠背的方法,强调要和气生财,要相互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运用邻里乡亲、人情往来及当地的风俗习惯,结合近年来邻里间发生的山林土地纠纷案例劝导双方代表解除心结,并在双方冷静之时给出调解建议。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谢某荣赔偿谢某领的经济损失,双方签订好协议,至此,该起山林地权属纠纷在多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得以画上圆满“句号”。
搭好温情普法“暖心桥”,法治保障春“枫”化雨
在村委走访了解事情的过程中,联想当事人反馈的问题,北市司法所、镇综治办、派出所便将普法与调解同步推进,现场为当地村民群众共同搭建了一座“学法律、明事理”的“暖”心桥,让村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靠法的习惯,起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在无形中以春“枫”化雨的力量给矛盾纠纷化解带来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搭好矛盾化解“舒心桥”,共治聚力惠“枫”和畅
在该起纠纷中,北市司法所“情理+法理”双轮驱动,“一杯暖手茶、一句暖心话”工作法,让调解双方在拉家常中缓解情绪,为双方搭建了“舒心桥”,感受法治温度;镇综治办协调推动,发挥属地“百事通”作用,会商解纷最优解;镇派出所综合施策,打好“组合拳”,多部门通力合作,共治聚力,厚植和谐美好、惠“枫”和畅的“法治沃土”。
新时代“枫桥经验”滋润着北市镇的青砖黛瓦,惠“枫”和畅,处处新“枫”,北市司法所携手多部门唱响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强音,绘就善治美丽“枫”景!
编辑 黄璐露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