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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亩林地争执29年,报警20多次!北流这起“骨头案”是怎样化解的?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文 杨翊/图

一边是经过行政确权和司法终审确认的法定权属,一边是基于祖坟祭祀和长期乡土记忆形成的“祖宗山”认知。围绕一块40.5亩的林地,玉林北流市新圩镇六旺村十一组与河村村九组以及六旺村二组、九组展开了29年“拉锯战”。行政处理决定和法院终审判决虽然已经明确权属,但由于有关方面长期侧重现场稳控和折中调解,生效决定迟迟未能真正落地,矛盾反复陷入“冲突—调解—搁置—再冲突”的循环。

7月29日,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新闻进一步》栏目记者获悉,在北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推动下,各方已就纠纷化解形成共识,这起延宕29年的林地纠纷实现全面化解。记者通过实地走访各方当事人、基层干部,深挖这场漫长纠纷背后基层治理“重稳控、轻根治”的深层症结,探寻法理与乡土情理相融的化解路径。

青苗之痛:

被反复践踏的经营预期

争议的林地叫木梳山,面积70亩。其中,近30亩权属明确,没有争议;但另外40.5亩,虽行政确权、司法终审明确归六旺村十一组所有,但河村村九组和六旺村二组、九组认为这是他们的“祖宗山”,“拉锯战”由此展开。

争议坡地木梳山俯瞰图。

6月30日,在木梳山东北面山坡,烈日炙烤着黄土,62岁的六旺村十一组村民罗家其沉默地走在坡地上。他脚下的这片土地,是他合法承包的70亩山林的一部分。原本计划发展的番石榴种植基地,此刻却是一地狼藉,20余株果苗被连根拔起或折断,断口处流出绿色的汁液,还有10多条用于灌溉的水管被砍断。

“种一回,毁一回。”罗家其声音沙哑,带着深深的疲惫。他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近年来第三次尝试复耕失败。

时间回到今年2月13日。为了盘活这片沉睡的土地,罗家其聘请了挖掘机进场清杂。机械的轰鸣声打破了山村的宁静,也引爆了积压已久的矛盾。河村村九组和六旺村二组、九组的村民闻声而动,几十号人迅速聚集到山坡上,围住了施工机械。

“你们凭什么在这里动土?”河村村九组的村民站在挖掘机履带前,语气强硬。罗家其拿出了盖着公章的承包合同和林权证,试图解释:“我有合法的手续,这是我的地。”

争议坡地与两个村的示意图。

但在现场,法律文书似乎失去了效力。双方的对峙从上午持续到中午,剑拔弩张,肢体冲突一触即发。为了防止事态升级,新圩镇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镇村干部全员到场进行物理隔离和情绪安抚。这一僵持,就是整整两个月。

在这两个月里,罗家其每天都在承受损失。机械台班费、人工费、土地流转费,像流水一样支出,“2019年承包这片林地以来,我两次花费约10万元开荒除草,一直种不下果苗,不然早就挂果收获了,起码损失了二三十万元”。直到4月,在当地政府的强力协调下,他才得以重新进场,种下了500多棵番石榴果苗。

然而,风波并未就此平息。种下的树苗开始零星遭到人为损毁。罗家其不得不安装摄像头日夜看护,但这片土地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没人能真正守住。“正常生产经营,在这里成了一种奢望。”罗家其苦笑着说。他的规模化种植计划被迫搁浅,本该产生经济效益的山地,沦为双方对峙的缓冲区。

图为河村村、六旺村、木梳山全景。

记者了解到,从1997年发生首次冲突以来,这种“种—毁—停”的循环一直在上演,2005年、2019年又两度爆发矛盾,每一次都是因山林种植经营活动引发,40.5亩争议地也因此被撂荒近30年。

历史的褶皱:

档案里的“三包四固定”与现实中的“祖宗山”

要理解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必须翻开厚重的历史档案,走进两个村庄的记忆深处。

在六旺村十一组村民的叙述中,他们对木梳山的权属有着坚实的历史依据。50多岁的村民罗经超是这场纠纷的全程见证者,他打开手机里的一张照片——1983年的“新圩公社六旺大队权属登记草表”。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左)实地采访纠纷相关村民。

“你看这里,清清楚楚写着‘木梳山,70亩归六旺十一队’。”罗经超指着照片,神情激动。他回忆道,上世纪60年代,全国开展“三包四固定”(包工、包产、包成本和固定土地、劳力、耕畜、农具),当时的生产队就明确了这片山的归属。到了1983年林业“三定”时期,村里再次进行了山林权属登记,虽然只是草表,但也指向了十一组。

除了书面证据,还有经营事实。罗经超带着记者在山间穿行,指认着那些散落在杂草中的老茶树和荔枝树。“这些都是我们祖辈种下的,我们在这里种木薯、种玉米,一代传一代。”他说,正因为有了这些历史凭证和长期连续的经营行为,北流市政府在2021年作出确权处理决定时,才毫不犹豫地将40.5亩争议林地确权给六旺村十一组。

然而,在河村村九组村民的认知图谱里,历史完全是另一番模样。“那是你们的‘历史’,我们的历史在山上埋着。”河村村九组村民甘小军站在半山腰,指着一片隐没在灌木丛中的墓地群说道。在他看来,最无可辩驳的证据是“祖坟”。

甘小军介绍,河村村九组的祖先在100多年前就在此定居,而六旺村十一组的村民多是上世纪50年代后才迁居而来的“客籍”。按照乡土社会的传统,祖坟所在的山岭,自然是家族的“祖宗山”。“我们在这里扫墓祭祖100多年了,这山怎么可能姓‘罗’(指六旺村十一组)?”

对于六旺村十一组引以为傲的确权文件,甘小军表现出极度的不信任。“那是他们走关系、走后门弄来的。”他认为,1994年1月,河村村九组确实曾有过发包这片山地的意向,只因当时村民内部意见不统一才作罢,但这恰恰说明村里视此为自有资产。至于法院的判决,他摇摇头说:“法院没有来实地看我们的祖坟,没有听取我们的真实声音,这个判决我们不认。”

处置之困:

从“和稀泥”到“击鼓传花”

事实上,这并非一起未被发现的纠纷,也不是一起未被处理的纠纷。相反,它是一起被过度处理却始终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走访木梳山。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1997年12月,也就是双方首次爆发大规模冲突后不久,新圩镇政府就曾出具过一份《处理意见书》,明确争议地在“四固定”时期已划归六旺村十一组管理。这一结论与2021年北流市政府的确权决定、2022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完全一致。

然而,完整的行政、司法程序走完,一纸生效法律文书,却没能让这片山林恢复宁静。只要六旺村十一组村民进场管护、种植,便会遭到集体阻挠,平整完毕的数十亩山地,自此长期撂荒、无人敢种。

行政确权和司法终审均已明确权属,为何生效决定仍迟迟落不了地?

罗家其提供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2019年以来,因生产经营受阻,他累计报警20次。每一次,警车都会呼啸而至,维持秩序,然后劝他“先停下来,等政府处理”。他也向北流市多个职能部门寄送了信访材料。然而,这些投诉和求助,最终像回旋镖一样,无一例外地被转回新圩镇“本级处置”。

“层层转办,原地打转。”罗家其总结道。在他看来,镇政府的历届领导在处理此事时,普遍存在“和稀泥”的心态。

这种心态体现在具体的调解方案中。据罗家其和河村村干部透露,为了解决争端,镇政府曾多次提出折中方案。最初,镇政府建议六旺村十一组“让出一部分山地”给河村村九组。这一提议遭到了十一组村民的强烈反对:“我们有法律文书,是合法的所有权人,凭什么割肉?”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向新圩镇镇长了解纠纷情况。

随后,镇政府调整策略,提出由六旺村十一组将部分争议地出租给河村村九组使用,租金极低,象征性地收取一点费用。然而,这个看似公平的商业方案,在河村村九组那里碰了壁。甘小军的态度代表了多数村民的立场:“土地本来就是我们祖宗留下的,现在让我们租自己的地?还要给别人钱?这简直是笑话。”

于是,局面陷入了死循环:政府不敢强制执行(怕引发群体性事件),六旺村十一组不愿让步(法理上站得住脚),河村村九组不肯妥协(情理上认为自己吃亏)

更为严峻的是,随着镇领导班子的一届届更换,这起纠纷成了“击鼓传花”的烫手山芋,当地政府往往只在冲突爆发时进行“灭火式”干预,侧重于防止肢体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却鲜少能从根本上化解心结。当地有关干部反思,数届班子更替,矛盾随之“击鼓传花”,每一任都抱着“不出事就好”的心态,缺乏“把事办成”的决心,导致矛盾不断积累、发酵,最终演变成了今天的“骨头案”。

破冰时刻:

在法理与民俗之间“走钢丝”

转机出现在2026年。自治区召开“新春第一会”,专题部署化解“三大纠纷”(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历史积案专项攻坚行动。这桩悬而未决近30年的“骨头案”,被列入自治区级重点攻坚台账

“以前是‘防暴’,现在是‘治病’。”新圩镇镇长何蔼璇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压力前所未有,但动力也前所未有。他表示,市、镇两级已经意识到,单纯的“维稳”逻辑已经走到尽头,必须转向“标本兼治”。

新圩镇政府工作人员研究纠纷解决方案。

7月1日,北流市市长黄政强向记者详述了当前的攻坚思路。他并不讳言前期工作的不足:“过去确实存在‘重稳控、轻根治’的问题。我们过于关注现场的冲突调处,生怕出乱子,但对于群众深层次的情理诉求关注不够,部门联动也不够紧密。”

为打破僵局,北流市采取了“双线推进、双向兜底”的策略。

第一条线是法理兜底。黄政强强调,必须维护政府确权和法院终审判决的严肃性,明确六旺村十一组的所有权不容侵犯。这是底线,也是原则。

第二条线是诉求兜底。针对河村村九组村民强烈的民俗需求(如安葬、祭祀等),政府不再试图说服他们接受“所有权转移”的事实,而是试图在“使用权”上做文章。

具体的操作方案有两个:

方案一:就地租赁。在权属归六旺村十一组的地块内,专门划出一块区域,作为六旺村二组、河村村九组的特殊用地(主要用于殡葬民俗)。这块地由村民小组直接租赁,或由村委会统一租赁后免费流转给需求方。租金被压到极低——30年仅需1万余元,且资金已经落实。这意味着,河村村民可以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这片土地满足民俗需求。

方案二:异地置换。考虑到河村村九组村民的抵触情绪,如果村民坚决不愿意在“别人的山头”上进行民俗活动,政府承诺在河村本地找到合适的地块,确权并移交给他们使用,实现“离土不离乡”。

黄政强介绍,截至目前,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六旺村十一组和第二组的村民,在看到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后,已基本认可处置方案。最大的难点依然在河村村九组。由于积怨太深,加上部分村民对“异地置换”的地块位置等尚有顾虑,该组的抵触情绪仍然较大。

“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磨’工夫。”黄政强说,镇、村干部正在开展“敲门行动”,逐户走访,不仅要讲清法理,更要讲透情理,同时还要明确违法后果。他们试图告诉河村村民,无限期的对抗没有赢家,土地的撂荒是所有人的损失。

7月29日,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新闻进一步》栏目记者获悉,在北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推动下,各方就化解纠纷达成共识:河村村委会依法依规协调20多亩山地供河村九组使用,河村九组村民同意不再阻碍六旺村十一组在已确权林地开展生产经营。目前,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协议,这起长达29年的林地纠纷终于全面化解。

一纸裁决落地

还需治理再向前一步

结束在北流的采访,回望那片荒芜近30年的山坡,心情异常沉重。这起林地纠纷,是观察基层治理的一个典型切片。它揭示了一个尴尬的现实:在乡土社会,法律裁判文书的权威性,有时敌不过“祖宗山”的传统认知;行政力量的介入,若仅停留在“维稳”层面的“和稀泥”,反而会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一纸确权书,为何管不住一片山?这让人想起了一句法律谚语:“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但在中国的基层,法律的权威不仅在于条文的逻辑,更在于执行的力量。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低估了乡土社会运行逻辑的顽固性。当“依法办事”触动了当地人最核心的“祖宗情结”和“面子问题”时,简单的行政命令往往会遭遇软抵抗。

然而,承认乡土逻辑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法治原则。过去那种“和稀泥”式的调解,本质上是一种惰性的治理。相关部门习惯于用“不出事”的逻辑代替“解决事”的逻辑,只要不发生激烈冲突,即便土地常年撂荒、合法经营权屡遭侵害,也被视作一种“可控的平衡”。这种消极的懒政思维,实质上是对违法成本的纵容,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消解。它用表面的平静掩盖了深层的危机,用短期的稳定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

北流市的“双线兜底”方案,提供了一种值得关注的基层治理新思路。它没有粗暴地动用警力去强制执行,也没有无原则地向无理诉求妥协。而是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敏锐地捕捉到了矛盾的非理性一面——民俗需求,并通过资源调配去满足这种需求。这是一种“情法兼顾”的智慧,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

双方的和解,是这种智慧最好的注脚。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这片长期撂荒的山林将迎来丰收景象。丰收,才是真正的双赢。这得益于法律的牙齿,更取决于治理的温度与韧性。北流的这堂课,也许能给全国的基层治理者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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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张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