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发布了抽检结果。本次抽检了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和酒类等5类食品2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18批次。
1.菌落总数超标
抽检出的不合格食品中,检出了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其中,东兴市怡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兴市怡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夏威夷果”样品,霉菌高出标准规定检出值。
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产加工过程未按要求严格控制卫生条件,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北流市鸿漾食品厂销售的标称“北流市鸿漾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样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高出标准规定检出值。
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3.过氧化值高出检出值
横县金秋莉悦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宁市一品纯食品厂”生产的“茉莉酥”样品中,过氧化值高出标准规定检出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4.酒类检出甜味剂
在酒类抽检中,多个酒品有酒精度不达标和检出三氯蔗糖等问题。其中,蒙山县家家用超市文圩店销售的标称“宜州市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品德胜酒”样品中,检出了三氯蔗糖。
三氯蔗糖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甜味剂为白酒强制检测项目,依据规定甜味剂非白酒酿造过程中自身发酵物质,是不得检出项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5.不合格产品名单
1.东兴市怡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兴市怡诚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夏威夷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5,规格480克),霉菌检出值为40 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25CFU/g)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柳州润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海市拓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10,规格300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3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1000CFU/g)高出6.3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3.柳州润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海市拓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20,规格300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1000CFU/g)高出17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4.南宁市新西洋商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新西洋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日日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27,规格178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40CFU/g, 1100CFU/g, 1000CFU/g, 4500CFU/g, 360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2, m=103CFU/g, M=10⁴CFU/g;霉菌检出值为12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50CFU/g)高出23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5.北流市鸿漾食品厂销售的标称“北流市鸿漾食品厂”生产的“冬瓜糖”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5,规格2500g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7g/k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0.35g/kg)高出0.63倍。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6.广西靖西梁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靖西梁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道百岁野生大果山楂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0,规格75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15.8 %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2.8%vol~14.8%vol。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7.三江县鼓楼酒厂销售的标称“广西三江县鼓楼酒厂”生产的“侗楼重阳贡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3-25,规格1000ml×1坛/盒),酒精度检出值为16.3%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7.0%vol~19.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8.蒙山县新圩镇宾利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柳州市百年糖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福宴家酒(复蒸馏类)”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4-02-20,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0.5 %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7.0%vol~39.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9.蒙山县家家用超市文圩店销售的标称“宜州市德胜红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珍品德胜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1-25,规格460ml/瓶),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21 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0.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朝阳店销售的标称“桂林西城富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瑶家三花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01,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53.7%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49.0%vol~51.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1.鹿寨县林杰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鹿寨百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桥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4-06,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24.2%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1.0%vol~23.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2.忻城兴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长寿老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04-04,规格500ml/瓶),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5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3.梧州市井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珍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02-17,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4.7%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7.0%vol~39.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4.梧州市井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蛇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08-17,规格25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48.4%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49.0%vol~51.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5.都安永丰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都安宏慧黄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10-18,规格1.25L/盒),酒精度检出值为17.1 %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4.0%vol~16.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6.金秀县金秀镇诚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西南宁市恒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堂山長寿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5-03-26,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21.9 %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3.0%vol~25.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7.苍梧县旺又好超市销售的标称“中国广西梧州市蛇仔广动植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八宝蛤蚧酒”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4-08-08,规格500ml/瓶),酒精度检出值为39.7 %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7.0%vol~39.0%vol。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18.横县金秋莉悦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南宁市一品纯食品厂”生产的“茉莉酥”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20,规格200g/盒),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666g/100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0.25g/100g)高出1.664倍。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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