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无业男子韦某闯入南宁市江南区一家按摩店,冒充警察扫黄,并以私了为由敲诈店内一名女子6000元。
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韦某批准逮捕。
今年4月16日晚9时许,一辆巡逻警车从江南区南建路的一家按摩店经过。警车刚开过去,韦某骑着深红色电动车来到按摩店门前。
莫某以为是进店按摩的客人,没想到韦某推门进来就称自己是警察,让莫某抱头蹲下,并称今晚派出所开展扫黄大行动,已掌握莫某存在打着按摩的幌子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
接下来,韦某问莫某是想私了还是想被抓,如果被抓进去,至少要关6个月。莫某害怕,便提出私了。
随后,韦某将莫某带至二楼,让她交3000元。莫某现金不够,韦某要求她解锁手机,从她的微信账号中转走1900元,之后又要求她叫朋友通过微信转来1100元,然后韦某用微信扫码将钱转走。
韦某转走 3000 元后,以钱不够分为由,要求莫某再向朋友借3000元转给他。6000元到手后,韦某要求莫某留在店内不要动,等其他民警前来检查后就没事了。
韦某离开时,还带走莫某一部手机。莫某等了一段时间,未见民警出现,觉得不对劲,便向警方报案。
5月3日,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民警将韦某抓获归案。
韦某到案后称,他之所以找莫某要钱,是因为今年2月的一天,他在酒吧喝酒后与一名女子到桃源路一家酒店开房,该女子盗窃了他钱包里的5000元现金,他认为行窃女子就是莫某。
公安机关调取了韦某、莫某今年1月至案发期间入住酒店记录,发现韦某在这段时间没有入住酒店的记录。
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涉嫌敲诈勒索罪,遂决定批准逮捕。
来源 |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蒋文跃 通讯员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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