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晚上,南宁市蓝山上城小区一名老人坠落到电梯井不幸身亡(详见本报11月18日A6版)。11月24日,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经过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区物业公司和电梯提供商赔偿死者家属36万元。
记者从各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上看到,就此事故,广西金源华升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和蓝山上城的物业公司同意支付丧葬费、赔偿金等共36万元给死者家属,双方不再因本次事故追究各方责任。涉事电梯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故的具体原因没有出来,正在等有关部门认定,现在还在调查阶段。
电梯事故发生后,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所有电梯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周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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