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邕宁区检察院查办的南宁违规办理居住证窝案相关案件,陆续接近尾声。日前,邕宁区法院对为他人违规办理证件的蒲庙派出所原协警林晓君(女)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6年11月期间,林晓君被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聘请为辅警,后被安排到蒲庙派出所负责居住证办理等工作。任职期间,林晓君利用职务便利,明知杨灿安等人代理办理的居住证不符合要求,仍多次受理申请,违规为他人办理居住证,非法收受多人送给的好处费共计24万余元。
审理中,她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
对于一审判决,林晓君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蒋文跃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