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南宁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南宁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532件,执结17043件,其中实际执结8777件,执行到位金额17.78亿元。会后,南宁中院向4家金融机构发放执行款8596.85万元。
当天,南宁中院还发布通告,敦促广大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将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即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期限履行义务,或未按法院财产报告令要求报告财产或不如实报告财产的,将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其中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不得实施上述规定行为。同时对失信主体在经营、银行贷款、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据统计,从今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南宁市法院共发出限制消费令7240份,将3609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57案62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2人;已判决8案8人,有3案5人公安机关立案后自动履行撤销案件,有3案5人公安机关立案后虽自动履行但仍将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共拘留283人,罚款136人,罚款433.35万元;限制出境8人。
▲南宁中院向一家金融机构代表发放执行款。
【典型案例】
租赁合同要解除
酒店不给租金也不搬走
福星大厦坐落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中路4号,评估标的为1.8亿多元。2006年,某咨询公司与某银行签订了福星大厦租赁合同,某咨询公司取得房屋租赁权后,将福星大厦转租给某酒店公司。后因酒店经营不善,某咨询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拥有该大厦产权的某银行遂起诉要求解除与某咨询公司的租赁合同。经法院判决,某咨询公司与某酒店公司应将福星大厦交付给某银行并支付相应的租金。
但在执行法官向该酒店的经营者送达相应法律文书,要求其腾迁大厦时,遭到拒绝。该酒店的法人代表因与酒店经营者产生矛盾,早已不参与酒店的经营管理,因此无法将酒店交付给银行。南宁兴宁区法院执行小组多次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
最终,执行小组确定出执行方案,方案获得各方当事人的认可。11月20日10时许,兴宁区法院执行小组将福星大厦从某酒店交付给银行,顺利执结了这起案件。
他拒付装修款5万元
被拘留3天后才还钱
在黄某与徐某的合同纠纷案中,青秀区法院判决被告徐某应支付黄某装修款项5万元。因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徐某收到法院通知书后,也积极到法院与黄某商谈还款方案,制定还款计划。没想到还款计划到期后,徐某并未履行,还数次违约。
2016年底,青秀区法院开展利剑行动,执行法官在某天凌晨5时敲开了徐某家门,徐某仍声称没钱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出示搜查令,并对其住所进行搜查,现场搜到1000元现金及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当场对徐某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直到被拘留3天后,徐某的家人才将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欠他人9万元不还
老赖周末溜回公司被抓
“我会尽快想办法把钱还上,今天我先拿两万元,剩余的我让朋友拿房子担保,请你们不要拘留我。”11月4日上午,被戴上手铐的执行人刘某听说自己要将被司法拘留,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急忙向江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悔过。
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间,刘某向秦某某多次借款,借款金额共计9万多元。2016年10月,秦某某多次向刘某追讨欠款,但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秦某某于今年2月将其诉至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今年4月,该院判决刘某偿还秦某某本金9万元,并按约定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刘某仍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名下的公司运转正常,便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登门要求刘某履行。但刘某均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甚至一改常驻公司的习惯,委托他人代其管理公司,自己则躲在幕后。
11月4日,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得知刘某要回公司查账,便立刻上报领导,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将刘某抓获,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看到手上的手铐,刘某这才急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刘某也当即让家人送来了首期执行款。
【相关法规】
老赖有这13种情形要被追究刑责
负有执行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有履行能力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高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6)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7)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8)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1)毁损、抢夺执行案件的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13)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唐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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