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一批食用农产品的抽检结果:组织抽检254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不合格,主要原因是杀虫剂、重金属等指标超标。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此次组织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中,4批次食品被检出氧乐果超标,其中,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象州店销售的一批次桂七芒果,氧乐果超标6倍。据了解,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2002 年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4 号已经停止氧乐果等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
两批次食品被检出克百威超标,其中,来宾市百家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维林店销售的一批次青豆角,克百威超标 16 倍。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按照相关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柑橘类水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 毫克/公斤。据了解,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如果长期大量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可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健康影响风险。
两批次食品重金属超标,其中,岑溪市百润生活超市销售的一批次茄子,镉超标1.4倍。另外,还有3批次农产品存在兽药、杀菌剂残留超标及变质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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