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刘冬莲)12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非常紧张,南宁市社保局对缴费时间作调整,缴费截止时间由2017年12月29日延长至2018年1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档次缴纳。
据介绍,由于缴费时间很紧张,截至目前,南宁市仍有大批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为有效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不足的问题,南宁市社保局将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进行了调整。
南宁市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18年1月31日前可以前往城区管理部和银行网点缴费,可自愿选择档次,不加收利息。2018年2月1日起,将按规定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加收利息。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之月起缴费,不得补缴。
南宁市社保局提醒,从单位离职或已经领完失业保险待遇的南宁市户籍人员,请到各城区管理部申请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后,方可延期缴费。
缴费方式
1、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在各城区管理部或者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需持工商银行卡)进行柜面缴费。
2、已经开通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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