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CAR哥先来围观一下本期主人公韦某的几句经典语录:
“我12岁就开大货车,我的本事大于我的脾气,我的自信源于我的高傲。
“我大哥告诉我,如果交警查到我,就告诉交警我持有驾驶证但是忘记带了,交警让提供身份证号的话就提供一个1983年的身份证号,这样交警就不会知道我没有证了。”
注:以上言语经核实,绝无编造,句句源自违法司机韦某,文中下方有视频为证
案件回顾
2017年12月18日上午11时许,来宾市特勤大队值班警组在市区平西小学路段执勤,在对一辆悬挂桂R车辆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更为惊奇的是该车驾驶人竟是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员顾左右而言他,一直在打着电话,声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也不记得了,需要打电话问一下家里人。
执勤民警便让男孩立即联系家里。待其打完电话后,男孩便提供出了一个“83年”的身份证号码,民警用警务通系统进行核实时,发现男孩所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根本不是他本人的身份证,照片特征和他本人也对不上。很显然,该男孩在向民警撒谎,企图逃避检查。
在执勤民警询问下,男孩才提供出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该男孩姓韦,1999年8月份出生,今年刚满18岁零4个月。自己并未持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证,刚刚提供的身份证号码也是他哥哥的,哥哥教他这样应付交警检查。韦某告诉民警他所驾驶的大货车的车主是他父亲,平时都是他父亲在开,当天因为父亲有别的事要忙,所以他才帮忙出来开车的。
交警立即对韦某展开浪潮般的严厉批评教育,然而,韦某的回答竟让民警无言以对!
“虽然我没有驾驶证,但我觉得我开车很安全,我有十足的把握”、“我能保证我自己开车不会撞到别人,我担心别人撞到我而已”、“我的自信源于我的高傲,我的本事大于我的脾气”、“我爸12岁就教我开车了”……
韦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情况下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处以韦某罚款1700元处罚,并暂扣车辆。
希望各位不要以身试险,好好考取驾照,提升安全意识再来开车!
来源:来宾交警 车广西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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