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重新修订的《南宁市市长公开电话工作规定》。新规定调整了市长热线电话(12345)的受理接听时间,明确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承办单位的督办力度更大。
2017年7月,南宁市长热线办公地点由原双拥路48号搬迁至邕宁区蒲庙镇龙华路,由于工作地点较为偏远,经市政府同意,市长热线根据工作实际相应调整了接听时间。新规定明确,市长热线全天24小时受理市民来电,其中9时至17时为人工接听时间;17时至次日上午9时为语音留言时间(留言电话次日上午回访处理)。
根据新规定要求,市长公开电话转(交)办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涉及供水、供电、扬尘等紧急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
为促进市民来电诉求在规定时限内得到更好的解决,新规定加大了对市长热线转(交)办事项承办工作的督办力度,例如建立办理定期通报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未及时接收转(交)办事项、超时反馈处理结果、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理或反馈转(交)办事项、办事推诿、敷衍,反馈处理结果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均列入督办内容,由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办公室直接进行电话督办,并将其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来源| 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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