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有16.8平方公里的面积纳入了五象新区的规划范围,是五象新区建设发展的“主战场”之一。大建设、大开发,必然绕不开农民拆迁安置问题。
近年来,邕宁区积极创新农民拆迁安置方式,将过去由农民建“天地楼”的方式,变为入住配套齐全的公寓式小区……
2017年11月30日上午,南宁市2017年第75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截牌仪式,在南宁市民中心拍卖大厅举行。当天截止挂牌报价的GC2017-084号地块,位于邕宁区龙岗片区,面积近60亩,该地块最终由广西一家投资公司摘得。
▲网络图片。
在出让活动现场,竞得人除了与南宁市国土部门签署“成交确认书”外,还当场与邕宁区政府签订了《邕宁区龙岗商务区A1农民安置回建房项目合作协议》。
当天成交的地块上,将直接在商品房项目内配建不低于商品房规划建设标准的安置房,计划安置近900人。同时,安置房设置了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3种不同面积的户型,供有不同安置需求的被拆迁户选择。
邕宁区开展农民拆迁安置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南宁埌东、埌西曾是南宁城郊的两个村庄,20年前,城市东扩过程中,村子的土地被征用。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当时采取了由农民在宅基地自建房的方式进行集中安置。随着埌东CBD片区快速发展,原来用于安置的“天地楼”,逐渐被高楼大厦包围,又成为了新的城中村。
▲已经交付使用的安置房。
邕宁区创新安置方式,改用了被称为“上房”的方式,让征地农民申购永久性安置房,住上了商品房小区的高楼。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25日,邕宁区主要通过土地“招拍挂”、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工建设了大唐世家、大唐果、花畔里、锦云、新新传说、大唐盛世等6个永久性安置房项目,共建设7216套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超过70万平方米,可实现安置拆迁群众超过1万人。
从独门独户的“天地楼”,搬到现代化的公寓里,对大部分被拆迁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变化。
为确保所有被拆迁户都能安居,邕宁区率先在全市实施了“房票”安置,并创新了“公寓房+房票”安置相结合的“邕宁新模式”,切实解决被拆迁户在购买安置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房票”安置
是指被拆迁安置人选择购买商品房或其他存量住房作为安置住宅,政府依照相关规定发放“房票”给被拆迁安置人,被拆迁安置人优先使用“房票”结算购房价款的安置方式。简单说来,“房票”就相当于被拆迁人买房时可以使用的“代金券”。
2016年度,一张“房票”的票面价值约为27万元。被拆迁人可用“房票”在五象新区范围内购房,若有结余还可用于买车位。
“房票”安置模式,打破了过去被拆迁人只能在指定安置房项目购房的模式,让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群众满意度由此明显提升。
▲拆迁户领到安置房钥匙。
“公寓房+房票”模式则更显得灵活。以某拆迁户有4名安置对象为例,传统安置模式下,一家人只能统一选择一种安置模式。如果选择购买安置房,即便享受了相当优惠的购房价格,仍有一些被拆迁户一时凑不齐房款。针对这一问题,邕宁区创新了“公寓房+房票”模式。
以某拆迁户有A、B、C、D四名村民为例
其中村民A、B、C选择购买公寓房安置,D一人选择领取“房票”。那么这张“房票”可以用于支付村民A、B、C购买公寓房的购房款和车位款,最终解决了购房款的问题,让一家四口顺利住进安置房。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拆迁户在购买安置房时资金短缺的问题,确保被拆迁人顺利“上房”。
拆迁安置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规范来支撑。为确保“上房”工作顺利快速推进,邕宁区研究出台了《邕宁区农民拆迁安置资格认定方案》《邕宁区“上房”工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申购流程和标准,确保相关工作的各个流程都有规可依,公平公正。
据悉,2018年,邕宁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安置房申购流程,提高拆迁群众入住安置房效率,满足拆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南宁市拆迁安置工作中勇当“排头兵”。
来源:南国早报房地产事业部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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