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 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摄
儿子突遭车祸丧命,家中两老伤心欲绝却无法获得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妻子走在路上突然被从天而降的滑轮支架砸至高位截瘫,丈夫被生活重担压得喘不过气……1月12日上午,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召开的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执行款暨救助款发放专场活动上,除了给8名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28.73万元执行款,法院还给27名因飞来横祸深陷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款26.93万元,为他们解了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一万元
解老人燃眉之急
1月12日一早,青秀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就给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送去了一万元司法救助金。原来,在2015年11月3日,玉某某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且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违法超速和占道行驶,将江某某撞伤致抢救无效死亡。江某某的父母江某伟、马某英,将玉某某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及住院抢救期间的各项费用。
经审理,青秀区法院虽判处玉某某及父亲赔偿江某某父母各项费用共计62万余元,但玉某某却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当法院强制执行后,玉某某除了两万元执行款,名下再无可供执行财产。江某某的死亡让两老遭受巨大打击,因体弱多病,两人每月均需上千元看病治疗费,生活十分拮据。为了给两名老人解燃眉之急,法院决定给予他们发放一万元执行救助款。
获三万元救助金
缓解一家人压力
12日上午,在青秀区法院的活动现场,一名姓张的中年男子从法官手中领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他说:“虽然对于后续高昂的伤残康复治疗费用来说,这3万元只是杯水车薪,但却让我们全家都感受到了法院的温暖,这个年也不会太难过了。”原来,当天张某是替他遭遇不幸的妻子来领这笔司法救助金的。2014年6月4日,张某的妻子何某兰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滑轮支架砸至高位截瘫,经鉴定为一级残疾。经调查得知,当天事发地旁的住宅楼内,房东何某琴和廖某带着工人孙某某进房清理垃圾,当几人用在房屋阳台安装的简易滑轮搬运垃圾时,因滑轮支架坠落,导致正好路过的何某兰不幸受伤。
从一个健全人变成卧床不起的残疾人,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何某兰全家坠入不幸的深渊。高昂的开支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何某兰一家喘不过气。虽经青秀法院判决,何某琴和廖某应赔偿相应费用,但面对巨额的赔偿款项,何某琴及廖某根本无力支付。因生活无法自理,何某兰需要儿子日夜照顾,其丈夫只能独自承担起全家生活的重担。
针对这一情况,青秀区法院为何某兰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发到其丈夫手里。张某接受采访时说:“妻子现在每个月都要花费上千元的医疗费,眼看春节又要到了,我的压力确实很大,真心感谢法院雪中送炭。”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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