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赶到现场查看,佘先生的小车引擎盖上的确有明显的凹痕。通讯员谢志刚/摄
1月11日晚8时许,柳州市北雀路上,一名骑电动车男子与一名小车车主发生争执,男子在争执中猛踹小车车门,并砸引擎盖泄愤。柳北巡警大队警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最后,骑车男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6000元代价。
民警赶到现场后,报警人佘先生对民警说,他刚才驾驶小车行驶在北雀路上,旁边一名骑着电动车同向行驶的男子,突然大声呵斥他“怎么开车的”,并用脚猛踹他的车门,他立即停车与骑车男子理论,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
骑车男子韦某越吵越激动,用拳头猛砸了几下佘先生小车的引擎盖,在上面留下了明显的凹痕。佘先生说,他这辆小车是花23万元购买的,他检查了引擎盖上的凹痕,随后咨询了4S店售后人员,粗略估计维修费需要近万元。
对此,韦某称,他骑车在路上行驶时,佘驾驶的小车突然靠自己太近,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一时气愤便向对方抗议。
民警严肃批评了韦某,指出其行驶中脚踹小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此外,发生纠纷应该好好协商,不应采取过激举动。随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两人很快协商达成一致,电动车驾驶员韦某赔偿小车维修费6000元。
“冲动是魔鬼啊。”韦先生也认识到遇事应该冷静处理,对自己的“路怒症”表示非常懊悔,一再保证不会再采取这种涉嫌违法的暴力行为来处理问题。
来源|南国今报 记者许洁琳 通讯员谢志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