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损坏的玉貔貅头身分离。 南国早报记者 何定坚摄
南宁市东盟商务区东盟五街一水果店,店主在店内摆放着一对玉貔貅,一名两岁多的小孩不慎碰坏了其中一只。事后店主要求孩子家长按一对的价格2866元赔偿。小孩父亲朱先生觉得,小孩只损坏一只,不该按一对来赔。
1月25日下午,水果店一员工发现店门口的一只玉貔貅被一个孩子损坏后,要求小孩的母亲赔偿。店员工黄女士出示了店主买来玉器的手机图片,图片显示,这对玉貔貅标价2866元。
“我小孩只是损坏一只玉器,没理由要求赔偿两只。”朱先生称,这一图片玉器挂的价格也不一定真实,如果是赔一只的话,他最多也只能接受赔偿1000元。
当日,店主表示不能接受。黄女士称,这一玉器貔貅是店主从外地购买回来的,再去一趟外地买也很麻烦。之所以要求赔一对,是因为玉器卖家只成对出售。黄女士这一说法,朱先生不认同,双方一直僵持到民警到来。
派出所民警组织协商,但双方仍然谈不拢。民警称,双方如果无法协商,也只能走法律程序。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何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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