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男子唐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前,他在路上捡到一张银行卡,并把卡内的钱取走了。
1月17日,事主文女士到五里卡派出所报案称,1月2日,她到航二路某银行柜员机办理完业务后,将银行卡放进了包内。直到 16 日,公司月中结算时,文才发现这张银行卡不见。因银行卡是公司的,银行卡密码就写在卡的背面。文赶紧到银行查询,发现该银行卡被人在柳邕路的银行网点取走了1.53万元。
民警到银行调取了监控录像及周边路段相关的视频资料,发现文的银行卡遗失后,当天被驾驶一辆桂BBH02×摩托车的男子在柳州市航二路拾到。
民警根据车牌号,查询到摩托车车主唐某的身份信息。民警对唐某的身份信息进一步研判后发现,其在2017 年 11 月 10 日,因工地零件被盗,唐曾到城中区中南派出所报过案。
民警与中南派出所沟通后,决定由中南派出所民警电话通知唐某到派出所来一趟。
1月24日下午,民警成功将自行来到中南派出所的唐某抓获。经了解,唐某今年51岁,湖南省永州市人。
唐某交待,当天他开摩托车路过航二路,看到地上有一个耳塞,耳塞旁还有一张银行卡。唐将银行卡捡起,看到银行卡上写有数字。唐到柜员机一试,该数字就是这张银行卡密码。于是,唐分3次盗取卡内1.53万元现金。时隔两日后,唐将这笔现金,存进了自己的银行卡。
民警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市民,银行卡密码一定要保护好,不要写在银行卡背面,这样十分不安全。
来源|南国今报 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覃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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