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宁市内可以开摩托了?交警蜀黍权威回应,真的不可以!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全面清理规章政策文件,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中,有两份2002年出台的南宁市“禁摩”“限摩”政策文件。对此,有网友认为“目前南宁市的所有摩托车进入南宁市内行驶将是合法”,这一说辞在媒体上引发热议。


1月27日、28日,南国早报以及官方微信对这事件进行了独家报道。很多市民对该事件提出了不同看法。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1月28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对此进行了官方回应。


▲摩托车曾经是南宁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交警部门回应:

日前,南宁市完成对规章政策文件的全面清理。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南府规〔2017〕42号),市人民政府对2017年6月30日以前以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位依据,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决策、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者适用期已过的3706件市人民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在宣布失效的文件中,就包含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减南宁市摩托车总量、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和营运的补充通知》两份文件。虽然这两份文件宣布失效,但是南宁市现行的摩托车管理政策并没有改变。


首先,关于南宁市快速环路以内道路摩托车限行问题。

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2014年,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七、禁止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朝阳路行驶。除下列摩托车外,禁止其他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一)2002年1月9日(含)前,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二)2002年1月9日(含)前,依法悬挂桂F0、桂O号段机动车号牌,且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因此,目前南宁市依然禁止摩托车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注:“快速环路”,是指由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和厢竹大道构成的环市快速路。)


其次,关于摩托车注册登记问题。

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摩托车注册登记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置的一项行政许可,2005年因南宁市邕宁县撤县并区后,为适应城郊道路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需要,允许市民在仙葫车管工作站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据统计,2017年,仙葫站注册登记摩托车5556辆。只不过由于快速环路以内道路不允许摩托车通行,对于居住和工作在快速环道以内区域的市民而言,即使摩托车能够上牌也不能在快速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南宁市实施“禁摩”“限摩”10余年来,该管理措施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交通事故和尾气、噪声污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南宁市基础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市建成区的面积日益扩大,快速环路以外的部分中心城区道路已越来越不适合货车、摩托车通行。

交警部门也将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道路交通流量、流向的变化,进一步加强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全市交通大局利益出发,积极支持和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事情就是这样,大家不要传谣了,摩托车限行仍在继续。扩散周知!







来源:南国早报   车广西综合报道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