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从148天延长至180天?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关注妇女儿童权益话题,纷纷就此建言献策。
1
现状
超五成被调研职工只愿生一个
目前,由于生育“二孩”政策配套尚不完善,许多有生育二孩意愿的育龄女职工有后顾之忧,对于生育“二孩”有较大恐惧感。
2017年上半年,自治区总工会对桂林、柳州青年职工生育愿望进行了一次调研。情况如下:
据分析,造成青年职工不愿意生育第二孩的原因有三个:
生育孩子成本高、负担重,经济压力大;
“抚育难”、“入园难”、“上学贵”等问题突出;
生育对女性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职工精神压力大。
调查还发现,职工对如何解决生育后顾之忧有以下期盼:
一是延长产假时间;
二是子女入托、入园、上学、看病“难、贵”等问题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三是对生育两孩的家庭实施个税减免等政策;
四是社会保障能够进一步健全,全社会特别是政府部门在关爱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上更有作为。
2
建议
产假从148天延长至180天
为此,自治区总工会建议,应加强生育保障以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其中,生育保障方面,应加紧调整全区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特别是针对二孩政策放开后,高龄孕产妇在产前检查和生产时存在的客观需求,增加一些必要的产前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等,提高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的医保支付标准,以减轻生育家庭经济压力。
当前,我区女方产假为148天,位列全国31个省(市、区)规定产假时间的第23位,属偏低水平。
为此,建议给予适当延长——
以180天为宜!
以180天为宜!
以180天为宜!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由社会保障部门全额发放,而不是只按国家规定的98天发放。
同时要明确哺乳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的发放渠道和资金来源,对生育二孩家庭实施个税减免等。
在女性就业权益方面,自治区总工会还建议,通过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女职工“四期”保护、男职工休陪护假等环节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保障育龄妇女在就业等方面享受平等权利。
虽然这只是建议,但还是说出了很多家庭的心声!给政协委员们一个大大的zan!希望建议成真!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徐庆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