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南宁经开区某工地承建商代表拎着254万元现金,来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经开区大队,给116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这些钱,是南宁市人社部门为农民工追讨回来的。
上述农民工,大部分来自河南省,也有部分来自湖南、广西。“钱拿上了,终于可以回家了!”从河南来南宁打工的农民工杜永波,拿着刚领到的5万多元现金,快步走出经开区大队的办公室,兴奋地掏出手机给老家的亲人打电话,告诉家里人他准备买第二天的火车票返乡。
杜永波说,准备过年了,他曾多次找包工头要钱却迟迟不得,和他一样的工人还有上百名。1月30日下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们到工地讨说法。当天下午,经开区大队接到该工地有上百名农民工被欠薪的线索后,立即到涉事工地开展调查。
大队监察员经过连夜调查并协调处理,监督用人单位核算和认定出116名农民工应得工资为254万元。1月31日,工地承建商北京某公司提取了254万元现金,来到经开区大队,给116名农民工当场发放工资。
▲图为发放工资现场。 韦雨丹摄
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南宁市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南宁市共检查用人单位5180户,追发3819名劳动者工资3111万余元。目前此项工作还在继续开展当中。
南宁市人社局提醒:农民工外出务工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好相关的工作证据,权益才会得到保障。当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南宁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也可以向用工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来源 |南国早报记者 刘冬莲 通讯员 韦雨丹 实习生 梁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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