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缴纳社保 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李女士问:2015年,我到一家保洁公司上班。2017年11月在打扫卫生时不慎摔伤,造成腿部骨折。单位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续的治疗费用不再支付,我找到单位领导,对方称因为我没有缴纳社保,所以单位没有办法报销,所以不能再支付后续费用。请问没有社保是不是就不能获得赔偿?
张焕东律师解答:李女士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问题。职工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主要看职工受伤是不是构成工伤,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了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获得工伤赔偿的条件不因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了社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所以,李女士单位领导称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所以不能支付李女士的费用,这是不正确的。李女士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向工伤认定部门主张工伤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向单位主张保险待遇。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李女士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2.前妻不给探视孩子 我该怎么办
刘先生问:我2014年离婚,3岁的儿子抚养权判归前妻。但离婚后前妻就不让我见孩子了。她想给孩子改姓,我不同意,她就以此为由不给孩子上户口,小孩可能无法入学。我通过多方打听,到幼儿园看了儿子,前妻知道后又把儿子藏起来了。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你前妻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光侵犯了你对孩子的探视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很不利的。另外,在法院判决后,她仍然拒绝你们探视,是一种拒不执行的行为。你们可以要求法院采取措施进行强制执行,还可收集证据,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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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廖可军律师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民事等。
下午:黎群律师 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中泰经贸法、债权债务、婚姻、继承、侵权、行政和刑事等。
来源 | 南国法援 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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