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宁明秀北湖路口的一栋“三角楼” ,想必本地的小伙伴是很熟悉了,它已经 “顽强” 矗立了4年多,在旁边崭新高楼的“俯视”下不为所动……2月6日,执法部门联合出动,南宁这个有名的 “钉子户”被拆除完毕。
据悉,2013年5月17日,因城市建设需要,北湖北路2号片区旧改项目由南宁市政府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该地块征收范围内共涉及被征收户381户,已签约搬迁380户,仅剩余蓝姓住户一家一直没有签约搬迁。
这几年来,该栋楼的其他住户均已搬离,楼房也被部分破拆,与一旁崭新的高楼格格不入,矗立在北湖明秀路口十分醒目,被称为南宁市坚强不倒的“三角楼”。据说,还有人称它为“北湖地标”。
据了解,该楼栋所处位置虽位于味精厂旧改范围,但不在大唐天城项目建设范围内,属于目前在建的轨道5号线及市政工程用地。
此前,城区、街道、社区等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宣传动员,希望未搬迁的蓝姓户主支持项目建设,但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蓝姓户主因不满意征收补偿方案,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自治区政府维持南宁市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书。
之后,蓝姓户主又先后诉讼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要求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两级法院均已作出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且自治区高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该户所能获得的补偿,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审定的金额范围进行补偿。
在下发催告书后,蓝姓户主仍拒绝履行自行搬迁义务。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保证所有被征收户获得补偿的公平公正,南宁市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12月,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2月6日下午,在司法公证人员全程录像见证下,清理组人员在该被征收户家中,逐一进行财物造册登记、贴好封条后搬运上车,运到该被征收户的临时安置所。城区还派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了执行过程 。
当天下午3时左右,这栋在北湖明秀路口矗立多年的“三角楼” ,被拆除完毕。
来源:南国早报房地产事业部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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