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桂林交警在辖区多个路段接连查获多辆超员客车,及时作出相应处罚,并对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2月25日下午6时,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在G65包茂高速桂林往柳州方向的桂林服务区对大客车进行逐一例行检查。民警登上一辆“粤B”号牌的大型卧铺客车,车内空气浑浊,乘客很多。本该一个人乘坐的铺位,坐着两个人,而卧铺车的过道上都躺着乘客。
据了解,这是一辆由三江开往深圳的卧铺客车,核载44人,经过清点实载51人,超员7人,超员率达15%。据驾驶员封某交代,为了多赚点钱,出站后他在路边多拉了几个人。民警根据《交通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对封某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随后,民警对超员的7名乘客进行转运。
▲ 交警登车查看超员情况。交警部门供图
当晚8时许,在全州桂湘执法服务站,桂林交警查获一辆“湘J”号牌的大型卧铺客车。经查,该车核载39人,实载44人,超员12.8%。交警对客车驾驶员处以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兴安县,一名客车驾驶员的超员驾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2月23日上午,李某驾驶“桂C”号牌的中型客车从兴安县白石乡出发,开往兴安县城,行至志玲路时,被在此设卡执勤的民警查获。这辆车核载19人,实载41人,超过核定人数22人,超员达115.7%,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交警依法从严处理。
据介绍,春运后期,一些客运车辆超员驾驶带来巨大安全隐患。目前,桂林交警部门正开展集中查处违法超载统一行动。整治行动期间,将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面包车是否超员、乘客是否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进行检查,并对车厢内所装的行李物品进行例行检查。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 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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