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广西出台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办法,破坏行为最高可罚万元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2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获悉,为保护我区的红树林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广西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位于合浦县东南部的沙田半岛东西两侧,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防城港市东西沿海地带,两个保护区都有着丰富的红树林资源。

《办法》明确,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三部分。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批准外,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在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和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

 
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外国人进入保护区,应当事先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保护区界标及其保护设施的、未经批准进入保护区或者在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不向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的、在保护区进行砍伐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