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商系统2018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3月6日在南宁举行,会上通报了2017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及2018年全区工商系统消费维权重点工作。
其中的两个案例就是关于交通工具的维权的,大CAR哥给车友们整理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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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摩托车自燃消费赔偿案
2017年6月,梁先生在容县容西鹏车行摩托车经销店(下称当事人),购买新大州本田牌摩托车一辆,价格9600元。
2017年7月23日,梁先生驾驶该摩托车到容西镇平坡村干农活,并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大约3-4个小时后,摩托车突然发生自燃并烧毁。
▲网络图片,与内文无关
案发后,梁先生认为是摩托车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找当事人论理要求赔偿损失,但当事人以没有消防部门出具的非人为纵火相关证明和该车自燃是由于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认定书为由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梁先生向容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消委会)投诉请求维权。接诉后,容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通过当事人协调督促生产厂家派人检验被烧毁的车辆。
2017年8月1日,该摩托车生产厂家从南宁派维修人员到容县对自燃摩托车做了相关的检测,结果证明:摩托车自燃是由于线路以及天气问题引起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当事人赔偿梁先生一辆全新的摩托车,消费者表示满意。
广西消委会点评
本案中,消费者梁先生能获得赔偿一辆新车,关键是该摩托车厂家对自燃摩托车做了相关的检测,检测结果证明:摩托车自燃是由于线路以及天气问题引起的。
通过本案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如遇类似车辆自燃,请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并拿到由消防部门出具的非人为纵火以及自燃车辆是由于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证明。
此外,在购买车辆时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的发票和凭证,以便依法维权。
2
钟山县汽车质量问题消费纠纷案
2017年1月12日,消费者欧先生向贺州市钟山县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称,其于2016年12月27日在钟山县常兴汽车销售公司钟山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购买了一辆宝骏1.5T汽车,价格9万元,入户费用3400元。
该车从车行开出使用后发现,车辆在挂二档时会自动脱档。第二天将车开回当事人公司处理,经两次维修及更换配件,未能解除故障。
▲网络图片
即多次提出要求当事人更换新车,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维权。
经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证实,消费者上述投诉情况属实,并于2017年1月23日,组织双方调解,同时宣传解读汽车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次性退回消费者购车款9万元和入户费用3400元,并补偿消费者经济损失300元。
广西消委会点评
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换车。
该案能够一次调解成功,除了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主要还是消费者有着较强的证据保留意识,妥善保留相关收据、转账记录、修理记录等证据,使得对该起纠纷的责任判定有了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网络图片
大CAR哥提醒一下小伙伴,购买贵重物品要把相关票据、转账信息收集好,以免之后物品出现问题还能提供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车广西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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